冒充律师记者行骗,二人被刑事拘留

近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办理一起冒充律师记者行骗案件,黄某、蓝某二人因涉嫌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封举报信识破假律师假记者

2022年4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委政法委接到宜州区“扫黄打非”办转发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人覃某称:2020年底,他先后两次被“律师”黄某以“记者采访曝光维权”的名义收取6000元的费用,费用收据是文具店买来的收款收据,后覃某发现所谓“记者曝光”的报道,竟然是网络上无法打开的链接,维权更是杳无音信,遂怀疑该律师和记者为假冒而举报。

接到举报后,宜州区委政法委指派宜州区司法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接案后,司法局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很快查明自称“律师”的黄某从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资格证,但黄某仍以律师身份,在宜州区庆远镇某地租用门面,开设“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自任中心主任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从事法律咨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代理等业务。该机构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没有收费许可证,收据也是在文具店购买的收款收据。收据印章全部是假冒伪造!经查,仅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间,黄某就以“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名义,收取各种费用超过十万元,涉及周边县区的十多个乡镇。

调查终结后,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黄某作出责令停止非法执业等行政处罚,并联合相关部门取缔其非法工作场所。

冒充律师记者行骗,二人被刑事拘留

拒不悔改,继续招摇撞骗

营业点被取缔后,黄某仍不悔改,又在庆远镇租用门面继续设摊揽客。有了上次被取缔的教训,这次黄某不再制作“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招牌放在门头,而是通过发放写有“黄某,律师,特约记者,代理诉讼、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名片,自称是律师、国家公务员、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继续开展“业务”。

2022年5月,黄某的老乡蓝某找到他,请求黄某帮他写自家纠纷的材料。黄某对蓝某说可以免费帮蓝某写材料,前提条件是蓝某帮他看管门面,负责日常接待等工作。于是,蓝某就留在黄某门面上班。

在黄某店面上班以来,蓝某先后以个人或黄某的名义,为黄某及其所谓的“广西河池市某某律政法律服务中心”代收十多家单位或个人的代理费数万元。黄某还以所谓“律师”“某某法务集团主任”“国家中级法务咨询师”等名头,骗取多家单位的信任并担任其法律顾问。

为骗取群众的信任,黄某、蓝某还花钱在网上办理了“中华某某网络电视台”特约记者证、国际新闻记者某某会记者证等证件,谎称是其特约记者,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可以联系媒体帮助当事人在媒体上曝光诉求。一年多来,黄某在收取相关费用后,组织所谓的某某周刊、某某之声特约记者采访当事人,然后把所谓“文章”发表在网络上,并利用这些“文章”鼓动当事人闹事,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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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审讯,辩解说词自相矛盾

黄某、蓝某的招摇撞骗行为引起宜州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委及时召集公安、司法等部门对黄某、蓝某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经过两个多月努力,在收集好充分证据后,11月22日,专案组突袭黄某正在营业的门面,当场收缴黄某、蓝某用于招摇撞骗的证件、招牌、名片、印章、收据及当事人档案材料等一百多份(件),并将黄某、蓝某传唤到公安局进行讯问。

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黄某进行荒诞的狡辩,民警一一给予驳斥,并向黄某出示其所涉嫌犯罪的刑罚条款。黄某这才醒悟。另一嫌疑人蓝某辩称自己只是协助黄某工作。办案民警向蓝某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蓝某这才醒悟。

鉴于黄某、蓝某涉嫌犯罪的行为,11月26日,专案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黄某、蓝某二人以涉嫌招摇撞骗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件仍然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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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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