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房屋租赁起矛盾,司法调解化纠纷

3月10日,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联合尚平社区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促进社区和谐。

经了解,2022年8月2日,张先生承租了一套位于解放门尚平社区王先生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共6年,王先生预付五个月房租及押金共计一万三千余元。2023年2月21日,房主王先生因为房价上涨的原因便将该房屋出售,使得无法再履行对承租人张先生的出租义务,于是双方产生矛盾,一直僵持不下,于是向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居民的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调解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联系,入户了解核实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房屋租赁起矛盾,司法调解化纠纷

在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联合尚平社区,于10日下午在司法所人民调解室为矛盾双方做了调解。司法所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深入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并仔细审阅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申请人诉求和案件事实证据,分析了本案的焦点所在。和所长为了促进矛盾更好地解决,还邀请到了陕西寅秦律师事务所李林律师参与调解。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本案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王先生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不得损害承租人张先生的利益,根据双方的签订的租赁合同,王先生应负违约责任。为了让矛盾更快的解决,司法所调解员分别向当事人分析了事实和法律,讲清了利弊,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最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各自做了让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得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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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事,无小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陈昊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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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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