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及“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要求,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实际制定便民服务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律师阅卷服务举措
一、流程
律师来院阅卷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不同阅卷方式,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光盘刻录方式:阅卷申请→ 身份审核→ 受理登记→ 案管中心等待工作人员刻录光盘→免费提供刻录光盘
2、复印方式:阅卷申请→ 身份审核→ 受理登记→ 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取卷→查阅、复印卷宗→ 阅卷完毕返还卷宗
3、拍照方式:阅卷申请→ 身份审核→ 受理登记→ 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取卷→查阅、拍照卷宗→ 阅卷完毕返还卷宗
二、律师阅卷的条件
1、接受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或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且手续齐全的。
2、具有执业律师资格,不存在执业禁止行为或其他按照规定不应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3、所阅是本院已正式受理并在办的一审公诉案件。
4、前来阅卷的是受委托或受指派的律师本人。
三、提交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书》
3、《律师事务所证明》
四、异地律师阅卷条件
1、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注册后选择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区域内的申请阅卷/会见一栏,登录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可通过将《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相关材料邮寄方式至辉南县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富强大街10号案管中心(收),请注明异地律师阅卷。邮编:135100。
案管中心服务电话:0435–82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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