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是网购的律所是虚构的 简阳“律师”上庭打官司 结果……

3月13日,临近开庭时间,一起名誉侵权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陈某某走下车,进入简阳法院养马法庭安检大厅律师通道。向安保人员出示了证件后,他径直进入审判区域,却没有留意到安保人员意味深长的表情。

陈某某进入法庭后,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控制,并当场承认那张使他通过安检的“律师证”是假的。4月1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简阳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在办理两起民事案件中遇到了一位持假证的“歪”律师。

证是网购的律所是虚构的 简阳“律师”上庭打官司 结果……

陈某某在委托代理人的席位上被警方控制

法官问案由是什么

这“律师”却说不出一二

2月7日,钟某告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案如期在简阳法院养马法庭开庭。庭审时,承办法官熊君却发现,被告袁某的代理律师陈某某在法庭上的表现有些奇怪,没有使用任何法律用语,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一知半解。

熊君仔细翻阅陈某某的律师证,她发现最后两页上年检的盖章看起来有些粗糙,但当时只是有些怀疑,“不能因为这样一丁点怀疑就不继续审理”。

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并不复杂:在买家钟某和房主袁某决定解除购房合同后,房主却迟迟未能足额退还这笔钱,于是买家将房主告上法庭,而房主袁某则以钟某妻子在微信上辱骂他,侵犯了其名誉权为由,将钟某妻子告上法庭。

让熊君觉得异样的是,在房主袁某作为原告的名誉侵权案中,同为袁某代理律师的陈某某,诉讼请求写得有些散乱。“在会谈时,问他是什么案由,他还有点不知道,懵在那里想了大半天说不出个一二。”熊君说。

在熊君看来,房屋买卖合同案的事实非常清楚,本可以当庭宣判,但正因为对律师的身份存有一定怀疑,同时也希望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调解,熊君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证件是网购 律所系虚构

再次开庭“智擒”假律师

在休庭期间,熊君登陆四川省司法厅网站对陈某某证件的真伪进行查询,发现陈某某提供的律师执业证没有在律师执业证平台进行网上注册。为了稳妥起见,确保查清陈某某职业资格,承办法官向简阳市司法局和四川省司法厅核实情况,四川省司法厅经过调查核实确认这位陈律师是“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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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歪”律师的“律师证”上,连律所都是虚构出来的

“我们觉得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该移送相关部门,不是简单的批评教育就可以解决的。” 简阳法院联系了当地公安部门。

由于陈某某具体居住地址不详,公安民警决定在名誉侵权案开庭当天再对陈某某实施抓捕。3月13日,开庭当天,陈某某如期而至,进门时,陈某某又一次拿出了假证件。公安民警在向办案法官确认陈某某的身份后,对陈某某进行了行为约束,陈某某当场承认,自己的律师证是从网上买的。

记者注意到,这张 “律师证”是A类证,加盖了四川省司法厅的“公章”,发证日期显示为2016年10月28日。此外,根据律师证上的描述,陈某某在“成都方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而记者使用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的律所查询功能,并未查到有这样一所律所。陈某某供称,律所是虚构的。

记者在网上查到一家名为“众鑫骏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家宣称可以定做律师证,并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问记者要做多少,记者表示只做一两个后,对方匆匆挂断电话,随后记者未能联系上对方。

当事人称这位“律师”系网上认识

法官建议市民用心核实律师身份

两起案件中,“歪”律师陈某某的当事人袁某一直不愿到庭。在陈某某被控制后,熊君用陈某某的电话给袁某打电话,再一次请对方来法庭。“他开始还是不同意,我说,你请的律师是假的,你的代理费用不知道飞到哪去了,他这才来了。”

袁某称,自己也实在没想到对方是个“歪”律师。他告诉熊法官,最初认识陈某是通过网上聊天。在浏览一个法律网站时,他通过跳出的弹窗咨询法律问题,一来二往,认识了这位“陈律师”,对方告诉袁某,可以给他打官司,代理费是七千元。袁某事后回忆,自己起初只是觉得这“律师”有些不靠谱,但是后来看到他帮着调查到一些证据,也就打消疑虑了。

3月13日当天,趁着双方当事人都来到现场之际,熊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两个案子以调解结案,房主答应退钱且不追究对方名誉侵权,而买家则答应不追索利息。

“在过安检和开庭前夕会对律师证仔细做审查,如果假证件做得非常逼真的话,其实不容易被查出来。”熊君说。按流程,进法院大门安检时走当事人通道,查身份证时会在全国联网系统核验,但如果走律师通道,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只做形式审查,没有一个全国联网系统可以扫描证件。

“不过‘假律师’的情形其实并不多见,对于当事人来说,稍微用心一点,核实一下律所地址等信息,就不容易受骗。”熊君说道。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省司法厅网站查询律师名字初步判断律师的真实性。

“歪”律师涉嫌犯罪

警方已立案侦查

熊君介绍,使用假律师证,或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5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将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也规定,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第52条则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使用假律师证还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之一规定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

证是网购的律所是虚构的 简阳“律师”上庭打官司 结果……

陈某某被警方带离简阳法院养马法庭

4月10日,记者从简阳警方获悉,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陈某某尚未被批捕,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祝浩杰

图据简阳法院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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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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