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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感悟分享(1276)
《杜绝酒驾》
2019-9-26(八月廿八)
(原创诗词)
日前,笔者在《》上刊发了一则”关于酒驾入被刑拘者的亲述”,短短三天多时间推荐量直逼八万,阅读量近一万。在我《》创作中这是创记录的……
酒驾新规更人性,
六种情况可从轻。
轻微也是为酒驾,
切勿心存有侥幸。
酒驾害人又害己,
切勿触碰闯红灯。
坚持酒后不开车,
开车勿把酒杯碰。
<温馨提示:新规,酒驾轻微时可不入刑>
哪几类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根据最新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6种类型:
1.救治病人型。该类型被告人醉驾的目的并非是真正想醉酒驾车。而是迫不得已将生病的家人送去医院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2.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该类型的案件产生的后果并不严重,属于情节轻微型。
3.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4.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5.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并不一定构成刑事责任,加之其是被真正醉驾人追尾,其情节也属于轻微型,可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6.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该类型的案件产生的后果并不严重,属于情节轻微型。
以上六类情形目前在多省份都被视作情节轻微,不以犯罪处理,虽对于醉酒驾车的行为有所放开,但是为了自己以及家人的幸福,酒后最好不要开车!!!
处罚永远都不是目的,只有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意识,深入我们的内心,才是法律的深意所在。法律仅仅是对我们行为一种约束,良好的守法意识,才能更好的保证我们自身的安全,毕竟生命是无价的。
本人既是有着43年驾龄的老司机,又是一酒者。无论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不查酒驾,还是近年来国家对酒驾处罚越来越严,直至酒驾入刑,但我从77年初拿到部队红驾驶证至今40多年中,始终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十字令,未发生过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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