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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员本期嘉宾点击观看视频
情景短剧老板,上次解除劳动关系的业务部老王,仲裁裁决他恢复劳动关系了,现在怎么办?
我不想看到他!你们给我继续打官司,就算我输,我也要跟他搞到底。
可是老板,这样的话我们可能还要支付诉讼期间的工资。
他又没来上班,我凭什么给他工资?
根据沪人社综发(2016)29号规定: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引起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销企业原决定,并且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调解、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其标准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数。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旦裁决或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即使员工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没有提供劳动,单位还是要支付工资。
记者:陆瑞 卫珏
编辑:张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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