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办理

昨天上午,陈某某等3人在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忠平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系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批由公安机关移送的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刑事案件。这既是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首次安排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办理,也是嘉兴市首次采用该方式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程序。

今年10月26日开始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月31日下午,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区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公诉科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区援助中心就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办理达成一致意见,值班律师从南湖区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志愿团中产生。

昨天上午,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3人被区人民检察院传讯,潘忠平律师作为派驻检察机关的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认罪认罚后的法律结果。陈某某等3人在充分知晓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后,均自愿认罪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分别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将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由援助中心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一新的制度安排不仅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也有效地推进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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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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