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几百名民工讨要工钱 遭遇“大忽悠”

中华新闻通讯社讯(记者 闻立 秋岩 报道)几百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300余万元,举报到当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部门,他们用一年多的时间查无结果,转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结果用4个多月的时间查清拖欠民工工资的相关人员,但犯罪嫌疑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办案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抓人不是目的,唯一的目的是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听起来确实是为农民着想,结果直到今日农民工仍没有拿到一分钱,究竟是谁在忽悠农民工们?是谁在充当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请看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报道。

大庆市让胡路区:几百名民工讨要工钱 遭遇“大忽悠”大庆市让胡路区:几百名民工讨要工钱 遭遇“大忽悠”

农民工何时才能讨回自己的工钱?

近日,记者接到大庆市农民工反映被欠薪一事,为了解事实真相,于2014年3月23日赶到当地让胡路区。

170万究竟到哪里去了?

据了解,这些农民工有300余人,分别来自四川、吉林、河南等地,在阳光嘉城二期工程从事水电、木工、钢筋、外墙保温等工种的工作。自2012年下半年起,就已经出现有人被拖欠工资的现象。于是,这些农民工陆续走上了长达两年多的漫漫讨薪路。

24日上午,记者赶到受理此案的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见到了负责此案的四中队梁队长。

梁队长见到记者说:“我们于2013年11月11日从大庆市让胡路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接收此案,之后,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约谈双方当事人,请专业人员核对账目,由于涉及到农民工大多都是江苏省中厦集团下面的一个项目经理税必强找的,而税必强因劳务纠纷被哈市法院判刑,故只能与实际负责人陈川木、陈静沟通。

大庆市让胡路区:几百名民工讨要工钱 遭遇“大忽悠”

图:陈川木、陈静二人拖欠民工工资证据部分截图(由农民工提供)。

经正式了解,他们二人确实欠农民工资,中厦集团驻大庆办事处负有连带责任,因为他们所发放工资没有监督到位,我们当时没有对他们二人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因为我觉得抓人不是目的,唯一的目的是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欠的血汗钱。”

据农民工王国辉、李海光、林志鹏反映,2014年临近春节,梁队长曾对他们亲口说:“今年春节前,江苏中厦集团答应给130万,后来又增加了40万已打到分局的专用账户上”(有录音为证),这些被拖欠的农民工仿佛看到了希望。

在向分局梁队长求证此事时,他也承认确有此事,可是后来他又说:陈川木和陈静对账时,还欠中厦集团的钱”,所以他也没有办法。欠钱已是事实,无论是陈川木、陈静还是中厦集团,都承认欠钱,那么为什么不及时发到农民工手里,这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令人感到疑惑!

随后,记者又来到大庆市让胡路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张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2012年接到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就着手调查取证工作,由于数额较大,按大庆市相关规定就转交给了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但我们也听说,在2014年春节前,梁队长不是给农民工讨回了170万吗?这些钱哪里去了?”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也是如此说法,那么,170万究竟到哪里去了?

梁队长与中厦集团负责人说法不一

为了了解更多的事实真相,记者找到中厦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大庆办事处一位姓瞿的经理,瞿经理对记者说:“这件事情我们知道,我们按合同把款转给了陈川木,也有一些是直接发给农民工的,但由于我们签的合同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差,这样也就造成了工资定额的变化,也就有了工资差,也就是他们讨要的部分,不管是中间有没有陈川木和陈静,我们与农民工都存在佣工关系,拖欠的工资,我们是不会耍赖的。”

该办事处曹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明确表示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川木和陈静这两人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实际上中厦已经付给了他们,但是中厦没有监督到位,关于170万已转到公安局的账户,他说:根本就没有此事。那么梁队长对农民工所说的话是真是假?

那么梁队长与曹主任的说法不一,究竟谁在说谎?农民工心里自然都有一杆秤。

梁队长忽悠完农民工,又忽悠记者

龙岗分局梁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过,三天后他会给农民工一个明确的答复。3月31日,记者离开大庆市后,接到农民工王国辉电话说:梁队长告诉他们,4月3日中厦已经答应付给他们70%-80%的工资。因为他已查到陈川木和陈静的所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基本上够偿还账务了,转交中厦,由中厦来出这笔钱。闻听此事,等待已久的农民工又看到了希望,同时又在猜测这次梁队长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4月3日上午8点30分,在大庆市龙岗分局记者与农民工同时见到了梁队长,他在会议室,他的说法又变了,他说已经查到陈川木的两套房产,价值100多万,可以抵押给中厦集团,由他们来付这笔款,农民工代表当场质问梁队长,你不是说今天中厦能付我们70%-80%的工钱吗?他一口否认:我什么时候说这话了。农民工说:你那天和我们所说的话,我们做了录音。随后记者听到了农民所播放的录音,确实是梁队长所说的。

梁队长赶紧向记者表示,明**会将陈川木传唤到案,让他出钱,否则他会依法办案。闻听此言,记者离开分局,来到了中厦集团驻大庆市办事处,电话联系了曹主任,曹主任电话中告诉记者:梁队长根本就没有跟他联系扣押物抵债的问题,如果陈川木确有房产,作一下公证,他们中厦愿出这笔钱,并且表示陈川木、陈静一旦被绳之以法,无力偿还,他们愿负这笔巨额的工资,交付给农民手中。

4月4日,梁队长给记者打来电话,当日,他已传唤陈川木到分局,他会依法办理关押手续,陈静由于疾病原因,已被取保候审,同时他会督促她尽管拿钱,偿还给农民工,以减轻罪责。但愿梁队长这次能动真格的,给农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直到截稿,从大庆市又传来消息,农民工王国辉电话告诉记者:当日,梁队长确实将陈川木传唤到分局,直到傍晚时,又把他放了。梁队长转告农民工说:陈川木答应回家筹钱,来偿还他所欠的债务。

陈川木是否能真的像梁队长所说的那样,偿还这笔血汗钱,上百名农民工在拭目以待。

政府职能部门办事缘何“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公安部门办案4个多月,为何迟迟不见结果?”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认为:“只能说明行政效率太慢,就是查账需要时间4个多月也太久了,这是典型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行为,一味的拖延,只会造成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积极作用。”

《大庆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当地劳动部门也应根据当地相关的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那么劳动部门也要承担监察失职的责任。”计军说。

显而易见,大庆市相关部门对于此事,并没有按照当地的法规严格执行。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在受理此案后,一味的拖延时间,给农民工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地公安局办案人在立案后,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给犯罪分子赢得了转移财产的机会。用假话、谎话欺骗农民工,其目的就是阻止他们上*访告状的步伐。这显然是一起典型的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农民工讨薪确实很难,又遭遇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忽悠”,不知道这些农民工何时才能讨回自己的工钱?记者将进一步了解此事,揭开拖欠农工工资背后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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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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