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9日,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广东省整形美容协会、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紫亚兰国际抗衰老医学美容大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
亚华医美集团董事长田亚华先生在演讲中特别提到,中国有400万纹绣从业者,这400万的纹绣从业者再加上其他数千万的生美从业者,抢走了医美机构的生意。
纹绣生意看起来那么好,为什么仅有400万从业者?这牵扯到一个持续很久的历史问题:
纹绣究竟属不属于医疗美容?
纹绣从业人士清楚,纹绣是否为医疗美容涉及一个严重的法律风险:
如果纹绣属于医疗美容,那么所有美容院的纹绣项目都不得不关闭,且有可能被职能部门处罚。如果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那么这将是纹绣从业人士的福音!纹绣人可以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执业了!下面我为大家从法律角度做一番论证: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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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美容的定义及其法律依据,从内容上解释为何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
法律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第二条
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解读:1.纹绣无采用任何医疗手术及医疗器械。2.纹绣不采用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3.医疗美容的实质是“修复”与“再塑”,而纹绣则为“添加”与“修饰”。因此从该规定上看,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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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美容的范围及其法律依据,从范围上说明为何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
法律依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依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与眉有关的规定一共有两点:
1.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第一点:眉修整术、眉提升术
2.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目第一点:去文身和文眉
而这两点所涉及的眉修整术、眉提升术、激光去文身和文眉,主要争议点在眉修整术、眉提升术是否为纹绣。
首先,眉修整术、眉提升术很明显就不是纹绣了。
其次,在《目录》中,通过“激光去文身和文眉”可见,文身与文眉都是作为单独的名词进行描述和定义的,与眉修整术、眉提升术相区分。因此文眉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医疗美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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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机关单位的态度上说明为何纹绣不属于医疗美容
1.原卫生部:卫医政函〔2009]293号
纹身和纹眉都是通过针进行破皮,将色素着附与表皮层,起到美容效果。相比纹身,纹绣刺入表皮层就更浅了,它的作用仅仅用于表皮层。
根据当然解释的解释方法,破皮更深更永久的纹身都不算医疗美容,就卫生部的意见来看,纹绣就更不算医疗美容。
2.其他省份地方政府部门的态度,W搜索文章:喜大普奔,纹绣合法啦!
以下贴出部分截图:
甘肃省
陕西省
安徽省
结语:最后,综合目前我国相关的规范性法文件来看,纹绣是不属于医疗美容的。
参考法律文件
1.《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3.《卫生部关于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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