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费?

现实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辆汽车,车辆数量的增加使得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会造成车辆的贬值。那么,刚刚购买的行驶里程较少的新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获得车辆贬值损失费呢?获得的贬值损失费按照什么方式计算呢?

相关案例

2020年6月1日14时45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商场地下车库,吴某驾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出车位时后座乘客王某将车档位挂到前进挡导致车辆由东向西窜出车位,原告将车辆由东向西停放,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赔偿我车辆贬值损失69204.36元、鉴定费1600元。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贬值损失,但考虑事发时原告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部分受损部位无法恢复原状,存在安全隐患,法院酌情支持其贬值损失。被告对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持异议,经本院释明后不申请重新鉴定,法院采纳原告所供鉴定结论,结合车辆部分受损配件已经换新维修,损失已得到绝大部分弥补之事实,法院酌情支持原告车辆贬值损失35000元。原告为确认贬值损失进行鉴定所发生的鉴定费1600元,系确认损失价值所需,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文启律师说法

本案中,吴某驾驶车辆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某的车辆受到损失,交警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向法院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费,法院考虑到陈某的车辆为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的结论,酌情支持陈某车辆贬值损失费35000元。

文启律师建议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费,但实践中也存在法院考虑到具体情形,比如说购买时间较短,行驶里程较少以及车辆为待售车辆或者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等情形。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形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考虑多种因素,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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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2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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