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入罪标准一致 都是3万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罚幅度从原来的数额较大、巨大两档修改为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且法定最高刑从原来的15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与之相呼应,入罪门槛也在今年发生了变化,自2022年5月15日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入罪标准调整为与受贿罪一致,不再执行2016年起实施的2倍于受贿罪的入罪标准(即6万的标准),统一规定为3万。上述变化,预示着商业贿赂系列犯罪成为了我国加强打击的对象。顺应形势,下文将围绕本罪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及相关案例进行阐述。

一、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第十一条第一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较大:6万;巨大:100万;特别巨大:1500万)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修订)(公通字〔2022〕12号)

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现行刑法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罚幅度分为了三档,目前最新的司法解释将数额较大的入罪门槛改成了3万,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暂时没有修改,依法应当沿用受贿罪数额5倍的标准。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修订)发布时,起草单位有提到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会与后续“两高”起草的新司法解释保持一致。笔者预测,后续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进行相应修改,大概率会把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改成与受贿罪一致。

如果后续真的全部改成跟受贿罪一致,那么犯罪数额300万就会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此处得强调一下,犯罪行为是发生在未来新司法解释生效之后还是之前,会对量刑产生巨大的影响。暂时不考虑其他的轻重情节,如果发生在之后,就是妥妥的10年有期徒刑起步;如果发生在新司法解释生效前,就可以运用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来进行量刑辩护,说服法庭适用修改前的司法解释,这样就可能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任何一个案件,涉及到新旧法适用问题时,都一定要考虑是否需要运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有时候也需要检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以便获得最佳的辩护效果。

三、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相关案例

(一)刑法所规制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并不是处罚其在开展公司、单位具体业务流程中违规操作的行为,而是其不法收受贿赂的廉洁性问题

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冯某、黄某龙分别担任北京S科技有限公司(MT在线)外卖事业部大连锁部华南区域经理和大客户销售经理。2017年,被告人冯某、黄某龙与担任厦门Q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ZB披萨”全国市场营业部负责人的王某伟(另案处理)商定,由同案人王某伟按照每月人民币1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支付“团建费用”给被告人冯某、黄某龙,被告人冯某、黄某龙则在“ZB披萨”与北京S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费率、美团在线的优惠补贴、流量卡等方面对其提供帮助。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同案人王某伟通过证人陈某的银行帐户按照每月15万元标准转到被告人黄某龙指定的黄某银行帐户,共计转款540万元。收到540万元后,被告人黄某龙与冯某瓜分了上述款项,其中被告人黄某龙按大约每月7.5万元标准将共计268万元转账到被告人冯某指定的余某银行账号。

被告人黄某龙、冯某辩称,S公司与“ZB披萨”的合作及优惠程度,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并由被告人所在公司决策层决定的,与被告人黄某龙、冯某所提供的帮助并没有直接必然联系;被告人在本案中并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操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上述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理由为:首先,刑法上的职权并仅限于公司的决定权、决策权,两名被告人在本案的经济往来中均系参与公司相关业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权和职务便利。其次,刑法所规制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并不是处罚其在开展公司、单位具体业务流程中违规操作的行为,而是其不法收受贿赂的廉洁性问题。

最终,被告人冯某和黄某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540万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两人的房屋被依法查封,纳入追缴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的执行范围。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2022.8.4);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106刑初1524号)

风险提示:外卖平台销售人员如果收受贿赂、厚此薄彼,会严重损害其他入驻商家的合法权益,也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本案犯罪数额达到540万,按现行法律规定,属于数额巨大,在3-10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如果未来法律修改,还有人敢这么贪心,那可能就是10年有期徒刑起步了。

(二)利用担任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本罪

1、201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李某利用时任本市L区H街Z经济联社社长(理事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代表深圳R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陈某3(已判决)先后八次贿送的人民币480万元,在更新合作改造工程项目中笼络联社股东代表,指使股东代表在表决投票时选举深圳R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及相关联社股东代表已退出赃款。被告人李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2022.8.4);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106刑初1524号)

2、2016年8月,被告人刘某利用其担任本市白云区某经济社社长的职务之便,收取同案人陈某(已判决)为感谢获得相关变压器施工工程以及帮助协调施工问题而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万元。后被告人刘某于2018年将上述款项退还给陈某。2020年5月26日9时许,被告人刘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范某1、范某2利用二人分别担任某经济社社长、副社长的职务之便,收取同案人陈某(已判决)为感谢获得相关变压器施工工程以及帮助协调施工问题而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万元。二人各分得5万元。2020年5月21日9时许,被告人范某1、范某2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范某1、范某2已退出全部赃款。

2016年8月,被告人范某3、范某4利用二人分别担任某经济社社长、副社长的职务之便,收取同案人陈某(已判决)为感谢获得相关变压器施工工程以及帮助协调施工问题而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万元。二人各分得5万元。2020年5月21日14时许,被告人范某3、范某4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范某3、范某4已退出全部赃款。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粤0111刑初2387号)

风险提示:城市更新是广州近几年的发展大戏,寻找靠谱开发商合作、建设美丽家园是每个改造地段村民的期许,但项目巨大的利益必然会吸引各路鬼神各显神通,基层腐败应运而生。而且不仅仅是城市更新这种大型建设项目,在一些小型的建设项目中也可以看到腐败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8]33号)第二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三)公共服务行业如缺乏合规内控,会滋生群体腐败

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范镜坤在同案人张池根、张智坚(均已判决)的纠集下,伙同同案人赖锦洪、张志威、何伟江(均已判决),利用张志威、赖锦洪、何伟江担任某供电所营业一班班长、副班长以及客服班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本市白云区某镇为他人办理电表报装过程中,向报装人索取贿赂共人民币931000元。被告人范镜坤分得赃款20万元。被告人范镜坤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粤0111刑初2388号)

风险提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混乱、规章制度陈旧、人员管理松散,极易滋生群体腐败。建议企业重视合规管理,设立专门合规部门,完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廉洁协议或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合规部门对业务实施监督,定期回访客户,畅通投诉渠道。重视企业合规内控,才能防止发生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犯罪。

本罪的案例实在太多,知名企业的多,不知名的更多,销售、采购、品控、运输、质检、评标、删帖、物业、公共服务等等,各行各业,无一幸免。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家加大打击力度是必然的选择。在此也忠告还执迷不悟的人,除了牢狱之灾,受贿的钱最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违法所得全部会被追缴,还要多付罚金。所以,“阿祖,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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