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诉讼离婚你应该怎么做?杭州离婚律师:什么是诉讼离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 刑事部主任律师 16年刑事诉讼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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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小宁与小菲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4月11日登记结婚,2010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领了结婚证。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小宁还时常殴打小菲,小菲身上多处受伤,双方感情很不好。婚后小宁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也未给小菲娘家送节礼。2010年11月份小菲父亲住院期间,小宁11月12日上午在小菲娘家殴打小菲,小菲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小菲96岁的爷爷被吓得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天。小菲在娘家被打之后,一直在娘家居住,直到现在,小宁一次也没来看过。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起诉离婚。

面对诉讼离婚你应该怎么做?杭州离婚律师:什么是诉讼离婚?

经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应准予离婚,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面对诉讼离婚你应该怎么做?杭州离婚律师:什么是诉讼离婚?

法理分析:

一、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来说,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标准。另外,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则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面对诉讼离婚你应该怎么做?杭州离婚律师:什么是诉讼离婚?

杭州律师张涛认为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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