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依据省政府及省住建厅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特制定本集团的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如下:

(1)杜绝工程建设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年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和重大设备事故;

(4)按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经集团公司或部、省、市检查,所有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创集团公司文明工地 个;创省级文明工地 个。

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董事会要求,各分公司每年年初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未达标的分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状》等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2)集团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年年初和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规定进行考核。

(3)项目部应依据集团和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生产班组,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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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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