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控】业主大会中的业主如何界定?

2020年的某天,某街道辖区内的居民向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咨询因赠与取得房屋但未登记产权的个人是不是业主,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应当如何答复呢?

【社区防控】业主大会中的业主如何界定?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规定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公房尚未出售的,产权单位是业主;已出售的,购房人是业主。本条例所称业主还包括:(一)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是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个人;(四)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通过接受赠与、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个人,虽然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也是业主。

【社区防控】业主大会中的业主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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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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