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矿生:法治道路上不断探索的刑辩工匠

今天的主人公有着别样的经历。他因儿时的梦想而发奋苦读,如愿走进法律之门,并先后获得三位刑法大家的悉心指导。在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工作十年后,他又毅然为新的梦想选择离开,从此踏上了他坚持至今的刑辩之路。

他,就是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一个有着传奇般的多彩人生,为了追寻法治理想而不断求索的人。

杨矿生:法治道路上不断探索的刑辩工匠

追求法治的道路

马克昌、高铭暄、王作富三位我国刑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不仅对我国刑法的发展有着关键性意义,也深刻地影响了杨矿生律师的人生历程。

杨矿生律师生于襄阳古城,少年历经苦涩与动荡,为追寻梦想而寒窗苦读。1981年,他作为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文科状元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

那年是武大法律系恢复重建的第二年,马克昌教授亲自给本科生讲授刑法课,他激励学生们要立大志,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杨矿生的法治梦想被点燃,他爱上了刑法。

本科毕业后,杨矿生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师从高铭暄、王作富两位教授攻读刑法学研究生。高铭暄教授对法律的讲授和诠释,让杨矿生产生了为法治贡献力量的使命感;王作富教授的讲授使杨矿生领悟到了运用刑法分析案件的技能和思维方式。

在导师的教导和影响下,杨矿生意识到法律在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必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87年研究生毕业后,杨矿生被选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工作。作为刑检厅的第一批研究生,杨矿生在这里度过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十年,他得到了锻炼和成长,对法律和司法实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1998年,面对改革开放的呼唤和时代的需要,杨矿生做出了大胆选择,开始了富有挑战性的律师生涯。做一名优秀的律师成了他的新目标。

刑辩之路

2002年,杨矿生律师和搭档顾新华律师创立了中同律师事务所,由顾新华律师负责组建民事诉讼和非诉业务团队,自己牵头组建中同刑辩团队,吸引了一批具有雄厚刑事司法工作和辩护经验的律师加入。

在杨矿生律师的带领下,中同刑辩团队近二十年来,代理了百余起公职人员、公司高管人员、民营企业家及其他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责任事故犯罪、涉黑犯罪等多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许多案件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如: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系列案、重庆“风起云涌”地产受贿窝案、重庆“涉黑”系列案、央视大火案、“10·27”东莞押运员开枪防卫案、北大方正李某系列案、阿里巴巴高管职务侵占案、浙江银泰集团季某55亿集资诈骗案、湖北浙商涉嫌4.3亿职务侵占案、海南40余亿元虚拟货币非法传销案、山西“7·14”特大涉黑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了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或减少减轻指控、从轻、减轻处罚或二审改判的较好结果。

中同刑辩团队的优异表现赢得了广大客户和办案机关的认可,在刑事辩护业界和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

近年来,中同刑辩团队的服务范围从刑事辩护扩展到刑事控告、被害人代理、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等领域,尤其是刑事合规业务更是成为团队的特色业务之一。

杨矿生律师因其突出表现,荣获了“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团队的赵铭律师、杨国斌律师等也获得了市、区的多种荣誉。

工匠精神

刑事辩护关乎被告人的自由甚至生命,以及家庭未来的发展,责任十分重大。杨矿生律师清楚地知道,案件审理结果并不掌握在辩护人手中。辩护人所能掌握的是自己的工作态度,自己的精力、智慧和时间的投入。

杨矿生律师认为,刑事辩护需要精神支撑,与刑事辩护最为契合的就是工匠精神。

杨矿生律师强调,专业化是实现当事人委托目的的保证。他要求团队成员必须对刑事法律非常熟悉,成为刑事辩护的专家,要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有专业水准、专业深度的辩护。

杨矿生律师认为,刑事辩护需要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办案时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专注到案件上,把问题搞深搞透,保证辩护质量,绝对不能马虎走过场。为此,中同刑辩团队采取了几个做法:

一是集中封闭办案。在一个时期集中一段时间排除其他杂事的干扰,全力以赴地办案。

二是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都须团队讨论,让观点更趋于精准。

三是控制办案数量,赢得办案质量。

杨矿生律师认为:“人的精力有限,在某段时期内接的案件越多,每个案件投入的精力就越少,办案质量就很难得到保证。”

为此,杨矿生律师确定的收案原则是:要么不接,接了就要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

杨矿生律师对自己的办案数量进行了限制,早期每年控制在十件左右,后来逐渐减少到七八件,近两年来控制在五六件。他也因此推掉了很多案件。

杨矿生认为,刑事辩护需要坚守执着。在办案中,他和团队坚持想尽办法调取证据;坚持与办案机关沟通,做到提前沟通、多次沟通、有效沟通;坚持反复向办案机关表达观点,争取辩护目标的实现。

杨矿生认为,刑事辩护无止境,精益求精,做到极致的辩护才是最好的辩护。专注、执着、极致是他对办案的要求。

办案中,他总是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不放过任何一张卷宗材料,不遗漏任何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认真研究每一个问题。

无论是庭审发问还是举证质证,抑或是法庭辩论,他和团队成员都会事先精心准备、反复讨论,并且准备好第二轮的辩论备用观点。

每一起案件,杨矿生律师及其团队都要充分会见当事人,一般都要会见20次左右,很多地方的看守所因此而对“北京律师”印象深刻。

杨矿生认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辩护律师的辩护目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体现在判决结果之中,还体现在诉讼过程之中。律师无法掌控判决结果,但能够掌控自己的尽职和尽责。因此,他对团队成员提出了两个最低办案目标:

“一是不管案件审理结果如何,要让当事人及其家属看得见我们的专业水平和办案的努力过程,要让他们感到满意,让他们感到聘请我们作为辩护人是正确的选择。他请到了好律师,尽到了最大努力,使他没有留下遗憾。

二是获得检察官、法官内心对律师专业水平及工作态度的认可。”

刑事辩护的境界

杨矿生律师在《打造刑辩律师良好形象》一文中提出:“要通过办案体现律师的敬业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争取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这一点,刑事辩护就进入了一个新境界。”

要达到这一境界,刑辩律师必须坚守依法、诚信、尽职三个基本执业理念。同时,必须处理好与当事人、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媒体的四种关系。他和团队成员总结了相应的九种解决方法:

一是确立委托关系前充分沟通,以律师的诚信换取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使双方建立互信关系。

二是签订完备的委托协议,做好详尽的收案谈话笔录,将双方的互信关系用文字确定下来。

三是主动及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通报案件进展和工作情况,工作记录力求让委托人签字认可。

四是正确定位和当事人的关系,既要体现委托关系,又要坚持依法办案。

五是正确认识办案结果与胜诉的关系。

六是正确处理与办案机关的关系。

依法表达律师意见,拒绝私下“攻关”;理性处理与办案机关的矛盾;注重自身形象,尊重办案人,不发表有损其形象的言论。

七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在会见、调查取证、保密等各方面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八是正确处理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指导和引导工作。

九是慎重处理与媒体的关系,防止负面影响,坚持内外有别,依法发表律师意见。

推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杨矿生律师担任过诸多社会职务,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等,也担任过两届人民监督员和一些司法机关的专家,还曾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第八届和第九届主任、第十届名誉主任、第十一届副主任,西城区律师协会第一届副会长、第二届会长等职务。

为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杨矿生律师在担任这些职务期间,积极参与各级人大、政协、政法委、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等单位举行的座谈会,参与组织众多的业务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就律师权益保障、《律师法》修改、《刑诉法》修改等问题进行研讨和沟通,为赢得司法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做了大量工作;为律师协会建设、律师行业发展、律师形象提升,建言献策,大力奔走,发挥了行业带头人的积极影响作用。

关注刑辩未来

杨矿生律师十分关注刑事辩护的未来发展,退出律师协会重要岗位后,仍然坚持投入较大精力,为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辩护水平而奔走。

他积极参加市律协、区律协、相关院校及有关律所组织的交流培训活动,围绕《监察法》的实施、捕诉合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合规、《法律援助法》的实施等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助推刑事法治的进步。

杨矿生律师也非常重视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传帮带,为打造“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他组织了中同“刑辩实战”系列培训,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学习平台,为刑事辩护的人才培养和长期发展不断努力,

党建引领律所发展

杨矿生律师是中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首任党支部书记,他坚定地认为,党建引领所建,是律所发展方向正确、不走歪路的最有效保障。

中同所成立于2002年4月,党支部成立于2004年8月。从党支部成立之日起,杨矿生就和支部全体成员建立了切合实际的管理运转机制,形成了党建引领下的合伙人会议决策制度——由主任办公会议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利益冲突审查小组、投诉审查小组与考核评查小组专职负责监督,党支部负责政策性把关和全面监督指导的机制。

结合律师行业的规律和特点,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杨矿生率领党员律师不断探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两覆盖”,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以党建促进律师和律所工作的全面发展。

中同所制订的二十多项制度中,相当一部分内容体现了党的工作内容,业务规章制度中的许多内容也在党支部的工作规范中得到体现,并由支部指派党员律师负责审查和考评。

中同党支部历任书记,重视加强党建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使中同的党建工作和所建工作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极大提升了律师执业的诚信和敬业形象,受到客户好评。

在党支部的带领和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同所的党建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彰,先后获得“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北京市社会领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北京市司法局“五好党支部”等众多荣誉。2021年6月,被确定为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推进公益法律服务

杨矿生律师十分重视带领大家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强调要用法律知识回馈社会,体现中同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从2006年7月起,中同所积极响应参与西城区司法局与德胜街道首创的“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每月选派律师到社区义务咨询;长期派律师在法律服务室值班;定期给社区居民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协助街道办事处调解居民纠纷;免费为社区军烈属、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由“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同所执行主任欧阳继华律师牵头设立的“细胖说法”调解室项目是中同公益法律服务的品牌栏目。线下共设有七个调解室(项目),并分别由社会阅历丰富、执业技能精湛的律师负责;线上咨询平台则通过多个自媒体平台,定期推送相关的图文视频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应。

在杨矿生律师的倡导和支持下,在顾新华、欧阳继华、郑彤等律师的率领下,中同所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持续发展,成为中同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之一,多年来多名律师被评为优秀公益律师,中同所多次被评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并在2019年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中同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成立后,就确立了“夯实基础,稳健发展,做精做强”的发展宗旨。多年来,中同律师事务所一直走在稳健发展的道路上,各项工作都受到了有关方面的认可和表彰,2012年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经过十年的努力和奋斗,中同律师正在向“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目标迈进。

在追求法治理想的道路上,杨矿生律师和中同律师一直在不断求索,并努力走向更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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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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