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解读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解读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大林和小芳在购置房产时,房子登记在还上初中的孩子名下。几年后二人决定离婚,他们可以分割这套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原则上不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应推定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大林和小芳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需要举证证明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赠与孩子,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否则,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成立赠与关系,将其作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不予支持。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广播收听

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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