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窑厂因政策被关停,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砖窑厂因政策被关停,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刮起环保整治风暴,中央督察组的环境整治工作如火如荼般开展,如山东、广东、湖北、陕西、河北、四川、甘肃等地,环保风潮掀起了一股“关停整治潮”。一批批违法违规操作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全部被关停,比如 造纸、印染、陶瓷、水泥、矿业、灯饰等企业受到了严厉查处。

案例分析

2001年,河北省某县的张先生通过政府招商引资,成立了砖窑厂,并依法经过工商注册、纳税登记、采矿许可证、环评手续等,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然而,在2017年6月,收到政府下达通知,要求企业关停取缔,口头告知,限期7日内搬迁完毕,若不搬迁,将对企业实施强制措施,在这期间,张先生多次找政府部门协商,要求给予企业合理补偿,可是,一直都没有给出方案,在同年6月17日,砖厂遭遇强拆,所有设备都被毁坏,而后,张先生经过上访也没有解决,后经多方打听找到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宁律师团队代理企业拆迁事宜。

我所接到张先生委托后,立即启动维权工作,为企业设计多种方案,开启第一轮的工作后,当地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就已经顶不住压力,在第二轮工作还未启动,政府领导就开始约张先生谈话并承诺给予补偿,就这样,大约3个月左右,政府与我方进行磋商,为张先生获得满意的补偿,维权达到事半功倍成效。

律师分析

首先,就本案而言,张先生属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对于完全合法的企业关停拆迁的,依据《征补条例》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对政府方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应确认违法,要求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给予行政补偿并依据《国家赔偿法》相关法条规定,对公民,企业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财物损失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其次,本案中,政府对企业关停之前并未下发关停通知公告,只是口头告知企业限期搬迁,未给行政相对人申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查环保没问题,大家都赞成,但“一刀切”乱关停着实不妥。因关停导致多少人失业,苦了老百姓,环保必须治理,重点污染企业肯定要整顿,整顿不好的该关停就关停,但是,前期工作到哪去了呢?为了发展经济,政府成立招商办,招商引资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一些企业进来,现在政府又对之前所做的行为予以否认,难道就没有考虑老祖宗留下来的青山绿水?现在来个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于心何忍。

有的企业已经花数十万整改了,结果中央巡视组一下来,被地方政府执法部门也给关停了,说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有的企业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政府承诺可以生产,最后还是被关停,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公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虽然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法律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对一些胡作为、乱作为会坚决严惩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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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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