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郑燕彬涉嫌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

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郑燕彬涉嫌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

近日,江西中文天福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燕彬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燕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郑燕彬,听取了辩护人、被害单位委托人的意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燕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五条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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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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