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区别

日常工作中,职工遇到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些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职工分不清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劳动监察投诉,下面简单做一下区分:

劳动监察:应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超时间不答复,可以打12345或者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该部门不作为。(受理事实明确、没有争议的问题)

1. 单位拖欠工资,一分钱也不给

2. 单位不投社保 (单位不投社保要到劳动监察投诉,因为劳动监察有执法权,单位拒不投保,劳动监察可以对单位进行处罚,而劳动仲裁虽然也可以受理该问题,但是劳动仲裁没有执法权,只能下一纸裁决书,单位拒不履行裁决,职工就只能上诉到法院)

3. 单位强迫加班

4. 单位扣职工押金、身份证等

(单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是报警)

5.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一分钱也不给

6. 单位不签合同

7. 单位用童工(16岁以下)

7.投诉黑中介(也要到工商部门投诉该单位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社保稽核部门:单位给职工投保基数低了,比如工资1万,但是单位按照3000的基数投保,这种情况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受理2年内的基数不对的案件,超过2年的,双方协商,所以如果单位投保基数低了,要尽早投诉。

劳动仲裁:(受理有争议的问题)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立案后一般45日结案,特殊案件延长15日(自然日)

1. 单位拖欠工资,只给了一部分、少发钱了。

2. 加班费发少了

3. 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

4. 单位辞退职工,职工觉得不合理的

5.单位不支付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6.劳动合同履行的问题(比如单位给员工调岗、员工上班地点变了等问题)

7、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

8.奖金计发问题(国家没有规定单位必须发奖金,只规定了在岗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奖金争议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

9.确认劳动关系(很多单位前3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职工要保留入职的材料、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证、签名的单据,劳动合同、暂住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仲裁流程:职工申请立案,现在手机和人社局网站就可以办理。身份证、申诉书(网上有格式)、证据。都要复印递交,劳动仲裁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通知双方到劳动仲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双方指证证据—再开庭裁决。

这个过程比较久,而且有时候会开庭好几次,如果普通的案件建议听仲裁的调解行了。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拿裁决书15天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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