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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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了解电动车的都知道,现在各地对车辆的管理都进入了正规化,几乎每个月都有地方会实施新规。这不,还有一个月,多地电动车“新规定”的消息已经传来,并且还有3项国家强制标准也将实施。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一、超标车停止备案登记

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一般就称为“超标电动车”,2023年不少地方开启超标车备案登记上牌工作,而从2023年11月开始,多地将结束这项工作,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所在地!

黑龙江、吉林省:11月1日超标车停止上牌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从今年的5月开始,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开启了为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截止日期是2023年10月31日。也就是说,按照规定从11月开始,两省的无牌超标电动车将全面禁止上路。所以当地车主要抓紧时间为电动车上牌了,防止逾期被罚。

河北秦皇岛:11月1日起超标车停止上牌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据悉,秦皇岛的电动车从2022年4月开始上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之前更是通知,将超标车备案登记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也就是说从11月开始全市超标车停止上牌,无牌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违规停放充电要罚款

近年来,各地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所以不少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而从11月开始,下面这个地方将正式实施,如有违规者将面临罚款。

深圳市:11月起,违停电动车最高可罚1000元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据悉,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对于违规且拒不改正者,单位最高可罚款5000元,个人最高可罚款1000元。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深圳只是11月正式实施,其实,像北京、福建在9月已经实施,全国还有不少地方也有类似的管理条例。总而言之就是禁止电动车、电池停放在公共区域和室内,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

以上说的都是地方的法规,实际上,从11月开始还有3项国家强制标准即将实施。虽然对普通人骑车的影响不大,但大家也可以了解,因为标准的实施将增加电动车的安全性能,也是好处。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11月1日将实施的3项标准分别是:QB/T 4428-202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QB/T 5869-2023《电动自行车总线通用技术规范》、QB/T 5870-2023《电动自行车电子控制单元(ECU)通用技术规范》。

还有1个月,各地电动车将迎来“新规定”,有3项强制国标也将实施

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就是增强了电动车的安全性。比较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规范了锂电池的充电接口,外形和规格尺寸都有严格的标准,让锂电车充电更加安全,对车主也算个好消息。

小甄总结

由于经常写关于电动车的规定,所以小甄比较清楚当前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重点,像头盔、载人、闯红灯等等违法行为都是各地的常态化检查。而像今天所说的超标车也是重点,这个月有的地方开始上牌,下个月就有禁止上路的。至于要实施的3项强制标准,主要是针对生产厂家的,于车主影响不大,所以大家重点还是关注违规行为和违法车俩,防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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