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时,90%的当事人容易陷入的误区

关于离婚,坊间流传着一种说法——谁先提出离婚,谁就更吃亏!

于是,在夫妻感情破裂时,谁先正式提出“离婚”似乎就成为一场拉锯战。

作为一名执业十余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见过不少想离婚但是又不敢主动提离婚的当事人,主要是怕被对方拿捏,在之后的离婚过程中对自己不利。面对这类当事人,我都会告诉他们:这句话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法律上并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这种问题!

许多当事人所谓的“吃亏”,究竟怎么才算吃亏?

没分到房子?

没得到应有的财产?

没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殊不知,在“不健康婚姻里”荒废的青春,付出的情感,难道不是吃亏吗?

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时,90%的当事人容易陷入的误区

用2年时间认清他的真面目

此前,我接待过一名当事人,她是位全职妈妈,每天的工作就是做不完的家务,唯一的社交就是不满一周岁的宝宝,经济来源是看老公心情。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哭得很伤心,那是她第一次得知丈夫出轨,原以为她是下定决心离婚才找到我们,当我准备为她制定诉讼策略时,她却说不想离婚,她没有工作,离婚后就会彻底断了经济来源,还会跟女儿露宿街头,她要对自己和孩子以后生活做好安排和打算。除此之外,可能她对丈夫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以为他会回心转意。

两年后,她再一次找到我们,同样的理由,但这次她是下定决心要结束这段婚姻,她说到:

这几年丈夫频繁出轨,她越是忍让,丈夫就越嚣张。她的弱点被丈夫拿捏的死死的,知道她为了能让孩子过得好一些不会离婚,就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当着她的面也不避讳。而且还经常不回家,就连生活费给的也越来越少。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两年前就该离婚,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

通过这次对话,我了解了她的诉求,她的确也想离婚,但是又害怕先提出离婚对自己不利,在财产上吃亏。针对她的担心,我告诉她,谁先提出离婚并不能影响最终的结果,真正能够影响最终结果的是:起诉离婚的前期准备。

为此我和团队专门为她进行了一次详实的庭前准备,制定了精细的诉讼策略。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也不断地和男方进行心理博弈,整个调解持续了将近6个小时。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个月支付4000元的抚养费,同时,她还分得一半的房产。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她如释重负。

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时,90%的当事人容易陷入的误区

先提离婚真的会吃亏吗?

关于离婚,我想说从来就没有“先提离婚的一方会吃亏”的这种说法。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双方具有共同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双方都是用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所以不存在“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会觉得,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吃亏呢?我想大概会有以下两个原因:

1、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对于离婚的想法更加迫切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更像是一种心理战,不着急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利用孩子抚养权或者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而故意拖着对方。

而为了早点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拿钱买时间”,放弃自己的部分利益来换取早日离婚的结果,我想这可能是大家觉得先提出离婚的人会吃亏的最主要的原因。

2、先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承担更高的经济成本

在实际中,先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并且凡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0.5%交纳。所以这也可能是大家觉得先提出离婚的人会吃亏的另一个原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离婚案件当中,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判断标准,法官不会因为你先提出离婚就会少分你财产。离婚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财产怎么分割、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都是需要通过证据以及法官的审理来做出判决,跟谁先提出离婚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相反,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做好离婚前期准备,早点保全财产,还能有充分的时间搜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更有利于自己。

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诉讼时,90%的当事人容易陷入的误区

申请离婚诉讼时,谁先提出离婚不用作判决结果的参考,而是从以下4个方面考虑:

1、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以夫妻平等作为主要原则,一般来说是平等分割。如果是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例如重婚、家暴等导致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2、在分割财产时,不仅要注意财产的价值,还应当考虑使用的效益,例如分割房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更需要稳定的住所,这也是法院判决时需要考虑的。

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原则是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在此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协商无果,法院判决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倾向于判给母亲,八周岁以上以小孩意愿为准。原则上抚养费由父母共同负担。

4、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与谁先提出离婚诉讼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出现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总的来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这一说法根本就不存在,虽然在实务中很多人为了尽快脱身选择“用金钱买时间”,但是在我看来,能用钱买来自由,这种“亏”真的是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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