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关系有哪些?离婚后财产关系包括六个方面:

·1.经济补偿制度。

·2.经济帮助制度。

·3.过错财产分割制度。

·4.附生效条件的离婚财产处理协议。

·5.房屋分割。

·6.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1.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举个例子,王某和周某结婚时签署了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便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孩子。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来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可以请求王某给予补偿。

·2.经济帮助制度: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适当帮助”包括在一方的房屋中,给另一方设置居住权益。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王某和周某结婚时签署了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便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孩子。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来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离婚后周某生活困难,可以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3.过错财产分割制度: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我们可以知道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而且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

离婚后的财产关系有哪些?

如果甲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相同的如果离婚后不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已在行起诉时受诉讼时效三年限制。

·1:如果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亦可令诉再次分割财产。相同的如果离婚后不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已在行起诉时受诉讼时效三年限制。

·2:以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果,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和债务处理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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