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咨询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五一国际劳动节虽已过,但在职场中,劳动者可能面临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因此,了解劳动法律对于每个人都至关重要。

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劳动法律,本所的余洋律师撰写了一篇关于常见劳动法律问题的文章,并提供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问题一:应聘职位与实际不符

部分用人单位刊登在招聘广告中的岗位与职责模糊不清,薪资优厚,岗位福利很多。初次求职者对这样的招聘广告心动且深信不疑,然而在通过面试、签订劳动合同和实际入职之后才发现,实际安排的岗位和薪资待遇与招聘广告所描述的相差甚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因此,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安排岗位与实际招聘岗位不符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在证据收集方面,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显示所发布的平台、时间、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入职前的聊天记录等,用以证实发布招聘公告的用人单位和实际入职的用人单位一致,并仔细对比招聘广告与劳动合同中岗位内容的差异。

问题二:未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就草率签名

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提供模板,劳动者填写基本信息并签名后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然后返还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留存。然而,部分劳动者并未意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在填写好基本信息后就草率签名,并未仔细阅读其他内容。除《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的情形,任何书面签名一般都表示签名者已经阅读过并且认可文件上面的内容。如果劳动者盲目签名,在维权时才发现其中合法合规却于己不利内容就为时已晚。

因此,劳动者在收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模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尤其是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其中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修改,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

问题三: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待季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暂押劳动者的工资,更不能将暂押的工资,以考核是否合格作为该笔工资是否发放的条件。

问题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入职一个月之后再为其购买社保

在咨询的事项中,我发现有的用人单位在面试的时候告知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后再为其购买社保,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通过转正之后再为其购买社保。然而前述的一个月和试用期通过转正之后,用人单位又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为该劳动者办理社保缴纳申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工之日是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提供劳动之日,通俗地讲,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劳动关系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建立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不得以试用期等各种理由拖延办理。

问题五:劳动者办理完离职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辞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为由少发或者不发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旨在当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不能说走就走,需给用人单位一定的缓冲时间,调整岗位、选派已有员工或者招聘新人接手该劳动者的工作,避免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在发出辞职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办理完离职工作交接,就可以离开该用人单位,而不必等到第三十天,用人单位也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算劳动者“说走就走”,用人单位也要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用人单位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未发的工资中扣除。

因此,“未提前三十天通知”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任意克扣或者不发离职劳动者工资的理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对于毕业生来说,是其初入社会走向独立的开始,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是生存之基和幸福之本。在解答咨询问题的同时,我感受到了咨询者的慌张与愤怒,所以我在此衷心地建议各位即将踏入社会的毕业生以及广大求职者,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求职前可以先学习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防范意识,慎重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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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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