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开始

来源:【濮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骆振华 朱利铭) 记者9月3日自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我市2023年下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开始,申请时间为9月1日至10日。

据悉,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中,患有严重疾病或非因工伤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达到《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要求的职工,均可申请鉴定。

符合条件的职工须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地点为:市直参保人员到市城区阳光大厦一楼109窗口申请,各县区参保人员到所在参保县区人社局申请。咨询电话:市本级6665607,濮阳县8690182,清丰县7229016,南乐县6220831,范县8508382,台前县8631149,华龙区449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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