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大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内容,关于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问题和相关内容,可以参考:

北京十大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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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在遇到离婚纠纷时,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专业离婚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了解清楚详细情况后,再确定是否委托律师来处理此类案件。

  北京十大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

  1、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马豹(主任)律师

  2、大硕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贾秀清律师

  3、百宸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闵波律师

  4、纬理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王伟律师

  5、安嘉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赵丽律师

  6、中咨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赵玉林律师

  7、银雷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王秋霞律师

  8、中银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陈永学律师

  9、贯赢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王婧律师

  10、大瀚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律师:李平律师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及离婚诉讼委托律所的相关参考,在法律实践中《民法典》第1064条已有相关说明,在《解释》规定中也提到了关于如何解决夫妻债务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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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为了避免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当事人应及早确定关于夫妻债务偿还的相关内容,对于一些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最好通过律师的帮助来解决,避免出现更多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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