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官宣从严惩处高利贷,小心面临牢狱之灾

两高两部官宣从严惩处高利贷,小心面临牢狱之灾

所谓高利贷,指利息高出正常水平的贷款。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民间高利放贷现象越来越普遍。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定罪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并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当从严惩处。

实践中,执法机关会将高利放贷行为与“套路贷”混淆,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以诈骗罪对高利放贷的当事人进行羁押。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在这里建议发生此类刑事案件的家属,及时聘请律师。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高利放贷行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高利放贷行为。即以超过36%的年利率实施放贷行为,无论是以利率形式,还是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法、逾期罚息、违约金等名义收取资金使用费,或者以事先扣除的方式收取的砍头息,总和费率超过36%,均为高利放贷。(二)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所谓的经常性,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此外,高利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还应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之一:(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是达到前述数额、数量标准的80%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高利放贷为了获取资金来源或从事放贷业务,还可能涉及其他犯罪,如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由于上、下游犯罪或是高利放贷的目的行为,或是高利放贷的手段行为,与高利放贷具有牵连关系,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在符合犯罪构成的数个罪名之中,按照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处罚。

同时,高利贷中的暴力催收这一环节,一不小心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各种罪名。所以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当看看暴力催收最有可能涉及的十个罪名,要尽避免不要触犯刑法哦,否则有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

1、敲诈勒索罪。常见的通过爆通讯录、公布裸照、伤害近亲属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就范,让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不情愿的处分自己的财物。

2、非法拘禁罪。这项罪名是暴力催收常见的罪名了,借款人不还钱,把借款人拘禁起来,啥时给钱,啥时放人。

3、故意伤害罪。借款人逾期没有还款,抓住打一顿,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让受害人害怕,进而达到快点给钱的目的,故意伤害罪分为二档,轻伤和重伤。

4、非法侵入住宅罪。不管是为了索取高额利息,还是为了收回本金,出借人不给钱就到债务人家里,吃好、喝好、玩好,出借人这种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名。

5、扰乱社会秩序罪。借款人未按进时还款的,出借人纠集人员到借款人单位,通过阻止生产经营活动、把控大门、侵占车间等方式,使得正常的生活经营或生活秩序无法进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6、故意毁坏财物罪。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人,出借人到借款人家里,把门、家私、电视等财物砸坏,这也是高利贷催收人员最常见的手段了,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价值了,就可以构成该罪名。

7、破坏生产经营罪。高利贷放贷人见收回借款无望,就对借款人名下的用于生产的财产进行破坏。比如砸坏机器设备,破坏厂房等。

8、强迫交易罪。指的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借新债还旧债、以物抵债等强迫交易的行为。

9、传播淫秽物品罪介绍卖淫罪。出借人构成这个罪名并不稀奇,根据事实分析,出借人将借款人员的裸体照片或视频故意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这种违法行为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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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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