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与基本原则00261速记

一、行政的概念【名词解释】

答: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二、行政权

①行政权的概念【选择、名词解释】

答: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的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行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②行政权的特点【选择】

答: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广泛性、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等。

③行政权的内容【选择】

答:立法权、命令权、决定权、监督检查权、制裁权、强制执行权、裁决权。

三、行政法概述

①行政法的概念【名词解释】

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②行政法的特点【选择、简答】

答:1、形式上的特点(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内容上的特点(内容广泛、效力位阶低的易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③行政法的渊源【选择、简答】

答:1、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④行政法分类【选择题】

答:1、根据调整对象的范围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根据规范的性质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根据作用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⑤行政法的作用【论述题】

答: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提现为:(1)行政法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确认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

(2)行政法确立行政机关相对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权利,并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赋予行政权以优益性、强制性等属性;

(3)行政法保障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管理权;

(4)行政法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维护行政机关在特别情形下的特殊地位;

(5)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行政法不断赋予行政机关新的管理和服务只能。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作用:

(1)行政法创设的以民主、公正为主要价值目标的行政程序制度帮助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影响行政决策,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2)行政公开制度、行政申诉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也都是行政法创设的,用来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制度。

⑥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择、简答】

答: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重要、广泛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利,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①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名词解释】

答: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要求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包括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

②行政法治原则作用【选择、简答】

答:1、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2、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和解释;

3、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

4、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③行政合法原则【选择、简答】

答:1、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活动的作用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否则不得为之。)与法律优先原则(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④行政合理性原则【选择、简答】

答: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选择】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简答】

答:(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4)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子原则【选择】

答:(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行为内容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信息公开。

(2)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公平、合理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和处理行政管理事项,在学理上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主要体现在: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不单方面接触,作出不利决定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3)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采取某项措施时,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的措施时,应当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

(4)信赖利益原则保护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要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正当信赖应当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

(5)尊重或保护人权。

五、行政法关系

①行政法律关系【选择、简答】

答: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行政猪蹄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具有平等但非对等性;

(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在实体上主体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或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最终机制)解决。

②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答: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选择、名词解释】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选择、简答】

(1)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是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之间可以相互影响;

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2)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始终处于受监督地位;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当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主要是监督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选择、简答、论述】

(1)是一种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

(2)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称性。

自考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与基本原则00261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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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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