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的内容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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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的内容一般包括四类:1、以涉及被害人或亲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威胁;2、以揭发被害人或亲属的隐私或罪过,将损害他们的名誉、地位、权益和前途相威胁;3、以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对被害人的财产权益相威胁;4、利用被害人的危急请求或所处困境等其他手段相要挟。

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由他人实现都不影响犯罪构成。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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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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