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缓刑?

朋友们,生活中如果有人犯罪了,经常会听到“判处有期徒刑X年,缓期X年执行”,那么什么是缓刑呢?缓刑如何执行?执行完缓刑还需要坐牢吗?读完本文就明白啦!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刑法专用语,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也就是说,如果判决结果里有缓刑,那么这个人是不用坐牢的。当地的考察机构(也就是社区矫正中心)里的社区矫正人员会对你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并需要你定期去报到。如果期间服从管理,没有再犯罪的话,缓刑期满后,有期徒刑也自动终止,不再执行了。

但是需要注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比如判决里有罚金等,仍然需要执行。

二、缓刑期间,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另外需要注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这里的缓刑可不能回家啊,是要被收监的,还是得坐监狱,如果两年期内没有犯新罪,就不再执行死刑了改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满足一定条件则可以再减为有期徒刑。

四、缓刑期间犯新罪,怎么办?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即:缓刑期间犯新罪或者被发现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会被撤销,开始执行有期徒刑。有其他罪会被再次判决,刑法一起执行。

五、缓刑的优点

笔者的一个表弟年轻时曾经醉酒驾驶,被判三缓四,还好有缓刑制度,使他没有坐牢,工作生活没受到毁灭性影响,也没有与社会脱节。不得不说,缓刑制度体现了司法的温暖,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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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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