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乳业公司员工侵吞客户订奶款29万,获刑11个月

上海一知名乳业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客户交给公司的订奶款,金额高达29万余元人民币。

3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2月28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朱某某系上海某乳业公司外聘劳务工,受聘担任黄浦区某区域块长,其主要工作职责为每月向送奶工收缴客户的牛奶款、处理客户投诉以及奶站基础管理工作。按照该公司规定,消费者有订奶需求时,可以向上门的送奶工提出需要的产品、数量等信息,并将钱款支付给送奶工。送奶工收款后,在公司系统中录入并生成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向客户发放奶品。之后送奶工将钱款统一交给区域块长,再由块长缴纳至公司账户。

2021年2月,该公司在进行内部核查时发现,朱某某作为块长,在收取送奶工的客户订奶费中有29万余元未上交至公司账户,但公司按流程已为客户提供了奶品。经公司方面谈话,朱某某承认了截留公司款项的事实,并同意退款,后其退了部分款项并提供了相关转账凭证。但公司发现并未收到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款项,原来朱某某在转账后立即进行了撤销,制作了虚假转款记录截图,制造出已经还款的假象,公司遂于2021年12月报警求助。经讯问,朱某某称因无力偿还所欠债务,便私自截留公司的订奶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后经公司多次催讨,朱某某于到案前在其家属帮助下,向公司退赔4.5万余元,余款至今未偿还。承办检察官认为,朱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企业员工不要心存侥幸侵吞公司财产触及法律红线;而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不断完善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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