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拖欠三年却不履行
原因竟是儿子不愿见父亲
且看龙口法院特邀调解员王春华
如何调解让昔日生疏的父子“破冰”
前夫三年未给抚养费 栾女士无奈求助
原告小明的母亲栾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于2018年经龙口法院调解离婚,小明抚养权归栾女士所有,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然而李先生三年多未给付小明抚养费,栾女士与其沟通无果,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
耐心劝导 李先生态度终缓和
案件流转至刘琳琳速裁团队调解员王春华手中后,多次联系李先生,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在王春华多次向栾女士落实和十余次的拨打尝试后,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李先生。
但在交谈过程中,李先生情绪激动,态度强硬,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几次耐心的劝导和做思想工作,李先生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如果让其看孩子就给抚养费。王春华抓住调解机会,与其耐心交谈告诉他探视孩子是他享有的权利,但作为父亲也理应向孩子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更是人之常情,李先生表示接受调解。
纠纷化解 栾女士锦旗相送表谢意
王春华经过多次与栾某女士沟通了解到,栾女士并未不让李先生看孩子,实际上是孩子对父亲有些抵触心理,为此,王春华将栾女士和李先生约至法院进行调解,就抚养费问题及探视权问题向栾女士、李先生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双方为孩子着想。
就李先生提出的探视权问题,在王春华的见证下,现场给孩子拨打了视频电话,让孩子与父亲通话,并劝导孩子不要对父亲有抵触,那是他的父亲,总有亲情在的。在与孩子视频后,王春华对栾女士和李先生进行了进一步调解,李先生同意将原先未给付的抚养费分期给付,栾女士也接受了调解意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感谢王老师,长达三年之久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近日,栾女士将两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尽职尽责关爱百姓 无微不至体察民情”的锦旗交到了调解员王春华与书记员张婧手中。
一面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龙口法院调解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调解员的激励。今后,龙口法院将再接再厉,提供更加热情、规范、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方位打造“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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