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交出满意司法行政答卷——海西司法行政这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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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海西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着力加强依法治州统筹协调,扎实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海西州司法行政系统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1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6家司法行政单位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海西州司法局2021年被国家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海西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全系统36个集体、155名个人先后受到省、州相关部门表彰。

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领导不断加强

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在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海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海西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高位推动,落地见效。特别是在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全州第一时间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组建了中共海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由海西州委书记担任主任,州长、州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制定出台海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建立法治督察、法治调研制度机制,完善年度考核工作办法。截至目前,共召开海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4次,各地区同步参照州级参会人员规格,相继召开了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结合海西州实际,制定印发委员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完成了海西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查评估及验收评定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市、县、行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今年10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海西州格尔木市“智慧平台助力法治化城市管理”被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区。

法治海西建设高位推动

切实发挥海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标对表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州委要求,完善党领导法治海西建设的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健全法治海西建设规划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海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海西州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议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事项,部署推进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保障法治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20年10月,顺利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任务,并于次年7月将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整改落实情况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肯定。结合海西州实际,相继印发《海西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三份文件出台后,全面对照落实中央、省委法治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历经大半年时间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分工方案,搭建起法治海西建设的“四梁八柱”,绘就出“十四五”时期法治海西建设新蓝图,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海西建设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各族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逐年提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满意度评价显示:2018年93.12%,2019年93.69%,2020年96.58%,2021年97.60%。一个个数据和事实,不仅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海西建设的满意程度,还折射出法治海西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地方立法质量显著提升

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以及海西州委州政府“四州战略”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增进民生福祉等领域,坚持推动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出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其中,《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目前出台的首部暗夜星空保护地方性法规。

聚焦服务改善民生,积极推进文化、旅游、社会管理等地方立法,出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全州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1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件。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护平安的格局基本形成。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改革以来,对送审的涵盖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110余件海西州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各类法律审核意见300余条;对200余件海西州政府文件、合同进行了审查,提出各类修改意见1000余条,保障了政府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十年来,按照加快推进法治海西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积极推动海西州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制度,开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升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企业和群众总体好评率达10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企业开办时间从10年前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压缩比分别为85%和90%,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全州7个地区、43个乡镇(街道)、384个村(社区)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州、市两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签约率达78%,实现了从十年前法律顾问不足10%到现在100%的历史性飞跃,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二。202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反馈的上半年度各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海西地区达100%,与黄南藏族自治州并列全省第一。一项项举措,让法治政府步伐越发铿锵有力、法治海西建设越发有声有色。

法治社会建设纵深推进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0万余份,推动形成全州各族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和地区稳定。

稳步实施法治文化“三大工程”,大力推进“州县乡村”四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个,打造法治文化长廊21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3个,法治文化商业街、长廊20处,村(居)法治宣传栏417个,农村法律图书角232个,村村通“小喇叭”1291个,创建命名“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个,形成了一批具有海西特色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培养“法律明白人”920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逐步形成,为法治海西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密城市、农村、内部单位、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四张网”。十年来,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53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29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52个、企事业调委会4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5个。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万次,受理调解纠纷6.4万余件,调解成功6.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坚决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刑事执行体制更加完善。持续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和《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各项制度。全州共成立州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8个、建成县级社区矫正局2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6个、乡镇街道矫正机构44个,实现了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全覆盖。坚持人性化教育帮扶理念,把“暖其心”“安其身”“矫其行”作为行动指南,协调政府、社会、家庭建立“三位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依托企业实体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两个。十年来,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十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快、两全”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十二字”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功能,推进三大平台集约化、一体化建设。

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海西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州“十四五”发展规划,建成了“州—市县—乡镇—村社”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75个,较2018年的350个增加了35.7%,有效缓解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不协同、地域不均衡、发展不充分、供给不到位等难题,形成覆盖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品质的法律需求。十年来,全州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73个、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50家、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

推动“互联网+”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搭建完成由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组成的“三位一体”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建成了“12348”海西二级法网,让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获得法律服务。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模式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机制,为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品牌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务工人员”“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十年来,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00余件,年办案量从2012年的476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000件以上,增幅达134.2%,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21余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充分显现,为平安海西、法治海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绩印证过去,使命召唤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海西州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总要求,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奋力推动海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西、法治海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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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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