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借款最多拘15天?你错了!女”老赖”被判刑前幡然醒悟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李韶锋

仅仅2万多元,女“老赖”姜某就是舍不得还,简直是现代版女“葛朗台”,把钱看得比自由都重要,另一方面,申请人王某却生活艰难,法院不得不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眼看法院要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姜某才决定还钱。您说,早晚都得还,这么折腾自己,何必呢?

因开饭店,姜某向王某借了笔钱,后因不还被王某诉至法院, 2008年巩义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令姜某向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款28000元,逾期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王某申请执行后,姜某眼看拖不下去了,2009年写下保证还款协议后,一走了之,跑到了外地生活。

我让法院你找不到我,看你怎么办!

逃避执行只能是一时,不能是一世。

姜某逃避执行7年后,巩义法院执行实施三中队队长李自卫通过技术手段查到被执行人在外地工作,在外地逃避执行的姜某被法院拘留后,仍以没钱为借口不还。

法院拿到其有能力还款而拒不执行的证据:姜某的银行流水,每月4000多的工资按时打到卡上,这怎么能说是没能力还钱呢?随后,法院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便如此,姜某依然执迷不悟。换做一般人,早就为了自由还钱了,女“老赖”姜某却依然淡定。“吓唬谁呢!不就是拘15天,还能拿我怎么样?”

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劝她不还钱拒执要坐牢的她不信,公安干警劝她还钱她仍然不信,检察官在批捕前看她为了2万多元要被批捕,耐心做其工作仍然不为所动,批捕后法院要开庭了,她才明白过来:“啊啊,真判啊?人家不是说住15天就没事了吗?我还钱,我还钱!”

但是,她还有一点没想到,逃了这么多年,换来的不仅仅是要面对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关利息,9月6日,姜某的家人把执行款44000多元交到了法院,该案得以执结。

9月7日,申请人王某接到巩义法院执行局电话,姜某还的钱已到帐,随时可以来取钱了。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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