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打官司的人,昔日叫讼棍,今天名律师。
以棍喻人,肯定有情绪倾向。就同今天以师尊人,也有情绪倾向。
不过律师,大都是他们自诩。
当然,因是精英人士,高收入阶层,在这个先敬罗衣后敬人的社会,也当得一个师字。
一八年春,社保走账的一张卡扣款失败。几经查询,说是被S县人民法院冻结了。
S县法院?何方神圣,我同它有关系吗?我犯啥事了吗?我愤懑无助,银行建议我联系S县法院。
门岗将执行局局长的电话给了我。
自此我相信命运之神是眷顾我的。如果他给我的是别人的电话,99%,我洗脱不了我的不白之冤。
电话接通,局长很亲切,一再安慰我不要着急,说法律文书网上有判决,搜索关键词就可查阅,并且他会帮我联系原告,由原告同我解释。
几经辗转,终于弄明白,0八年在宿迁,我的身份证被我老板盗用,将公司法人变更给我。公司S县的债权人追债,自然追到我头上。
于是债权人向S县法院起诉(管辖权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但时过境迁,你也没法反驳,何况已进入执行程序),向负有法人连带责任的我追债货款八十万及衍生费用。
典型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
刚刚从命运的重压下卸轻了一点担子,岂料还有八十万的冤屈等待着我。
而且,一等就是十年。
七月流火,我和老婆站在宿城区法院门口。
那段时间,一打开我的搜索引擎,全是被法人的案件和新闻。
解结还需结处解。工商变更发生在宿城区,我们只能找宿城区工商局(今市场监督管理局),但人家说,十年了,当时的经手人,领导…物是人非了,你去找法院吧。
走过几处法院。法院大门都在二楼,一坡几十级花岗石台阶尽头只见庄严肃穆的国徽,给人至高无上的压迫感。
存放手机,行李;过安检,门禁,便民大厅里人头攒动,但还算安静。靠边一溜长桌旁,有人在低声交谈,律师执业证都摆在面前,法律咨询,攵书起草,法务代理…
我随口问一句,写个诉状多钱?
小麦肤色的小伙笑容可掬,不要钱。
呵不要钱?我审视他一眼,因为别人明码实价,200元。
一件小事,举手之劳。小伙阳光真诚。
那我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将我的案由简要讲给他听。他一听就明了(没听完),行政诉讼嘛,告工商行政法人变更非法,撤销变更即可。
这就是经验,这就是内行,这就是专业。我的信服从内心油然而起。
我委托你帮我处理这件事,大概多少钱?
不要多少钱。他明朗的笑给人信心,五千块钱吧。本来我们收费是由案值决定的,但看你也不容易,完全被冤枉的嘛。
这么贵哦。老婆嗫嚅了一句。
这样吧,去咱办公室谈,可以适当的优惠点嘛。
我们跟他去了他的律所,年青有为的小伙,二十八岁,司法一考即过,已从事这一职业六年,律所合伙人之一。用台本田保姆车。
太能干了。老婆打心眼里佩服。一串串的夸奖,小伙终于松口,三千吧,阿姨,三千是最低限度了。
签委托书,还要签两张白纸,说是备用。狐疑地签了,出大门又折回来。
请原谅,我这案子就是证件类犯罪,其签名至关重要,不敢再签白纸,请谅解。
没事没事,他强调没事,但还是将那两张纸还给我。
大叔你就放心吧,回去静候佳音吧。
你有几成把握?
七成吧。
这个七成,实在令我忐忑。这么简单明了的案子,只有七成,那三成哪去了?
是人都会恐惧,特别是未知后果,这种恐惧深入骨髓,我深知国家机器的力量,这个变更不被撤销,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所有努力,所有奉公守法,所有勤奋拚博,所有的所有…都将付之东流,毫无意义。
八十万,再加罚款,利息,滞纳金和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也难挣到八十万。
相信小伙,前两个月我没骚扰他,第三个月,开始问他。但每一次回复,都不理想。
还没去调档。还没去查档。忙,今天在郑州。忙,明天在南昌。忙,从南京回去我去看看。忙,下个礼拜准备去徐州…行行行,我抓紧,就是哦,十年了,时间太长,工商那边当事人恐怕很难找到了…
最后,第五个月,我实在等不及了,同老婆再去了一趟宿迁。
没见到他本人,同律所主任交流了会儿,主任当我面在电话里骂他一通,你能干就干,不能干不要忽悠别人,你这次回来,第一时间向中院递起诉书。
半个月后,中院某法官给我来电。
你诉宿城区工商法人变更非法一案,因时间久远,已不适宜行政诉讼。建议你撤回此案。
我一时懵了头,我撤回?我有什么错?难道工商非法变更就没错?他们有错干嘛不是他们撤销,都反而要我撤回起诉?
行政诉讼最远追诉时效是五年,你这案件已达十年之久,所以建议撤回。你若不撤回,法院就会驳回。
天,这不是逼人上吊吗?
这还有天理,还有王法,还有是非对错,还有公平公正,还有诚信正直,…法律不是惩恶扬善的吗?法律不去惩罚恶意盗用我身份的人,却来执行安分守己的守法公民,这世道是怎么啦?
请注意,危害社会扰乱社会的是0八年我那不得好死的老板,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我的身份证,将企业法人非法变更给我,将一大坨债务嫁祸给我,他得了企业红利,金蝉脱壳,法外逍遥…这件事里面,工商局有失慎重审查职责,成了帮凶;S县法院成了借刀杀人的即把刀…只有我,待宰的羔羊,被蒙在鼓里,最后才知道…
事情走到这一步,谁还有责任呢?
就是那个满脸笑的小伙子,律师小伙子。
作为专业人士,他不可能不懂行政诉讼追诉时效,但他不给讲,坦然给我签下合同,坦然收我三千元,坦然耽误我半年时间。
简直欺人太甚!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我的搜索引擎推荐页上大都如何对付律师的文章和新闻。但大都劝我偃旗息鼓。人家成天研究法律的,你自觉你一个法盲去对付律师,有几成胜算?
但我咽不下这口气。
一个阴霾的下午,我第三次跨省,在他临下班的时候,堵他在办公室。
我单刀赴会。老婆很担心,但我相信大家都是文明人,不会有意外发生。
我大马金刀坐沙发上一言不发。
他攴开女助理,脸上仍挂着笑,给我端杯水。
你别生气…
退钱。我不想浪费时间,开门见山。
以我的意思,你该退全款;但老婆说你起码也费了番心思,写了诉状,退两千五吧。
他默然一会儿,行,我退你。
当今这个社会,真的是很难有人可以相信。
绝大部分人,都想从你口袋里掏钱,不择手段,变着法子,把你的钱掏成他的。
不论是医生,还是律师。
之后,有点涉诉的事情,不敢再信律师。
同大多医生一样,收钱他们是认真的,但作事,东家的效益,不在他们考虑范围。
收了你的钱,并不一定会为你着想。
当然,也有例外。
S县执行局局长,一颗照亮夜空的星。
他在为我这件难办的千古奇案中,在他的职权和原则范围内,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方便。
还有宿城区分局的接警派出所所长,他的耐心,负责,为民着想,据理力争,终于争来了立案机会,这才有了这件案子的侦破和再审机会。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人民公仆,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希望。
老婆常说,没有他们,我们这一辈子也不得松绑。
达摩克利斯之剑常悬头顶,那滋味,回想心悸。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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