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我市将于2021年4月21日起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5日(24日不办公)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发证地点
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三楼培训科
三、发证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原件。
(二)发证方式
申领人员本人持上述有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其身份并做好登记后发放证书。
(三)预约方式
即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预约领证时间。
原资格申请通道,网址:
http://www.moj.gov.cn/organization/content/2021-01/12/575_3264271.html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无法在4月21日至25日(24日不办公)前来领取证书的,无需进行领证预约操作,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0752-2167030另行预约。
(四)注意事项
领证人员按照防疫指引,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可有序进入颁证场所,进入人员均需经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每人间隔1米排队等候,遇身份核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短暂脱下口罩进行核对,核验完成后戴回口罩。
惠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关于集中发放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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