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7月29日上午,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从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以下简称:“听竹”工程),提升基层自主化解争议能力。

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闫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祁方军,滕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兆君,滕州市北辛街道人社所所长姚传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王振介绍,2021年枣庄市首批选定53家乡镇(街道)和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选树了全市首批10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今年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扩面、提标、增效三个目标,又在全市选定100家乡镇(街道)和企业实施“听竹”工程试点。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举办试点培训、开展调研督导、专人跟踪指导、现场观摩学习等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听竹”工程试点的落实。截至目前,所有试点单位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完成了场所、人员和制度等基础性建设,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枣庄市惠工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今年以来,全市共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55件,调解成功率76.10%,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关做法先后在《枣庄日报》头版头条、市委《改革动态》、《大众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社部官方网站、省委《今日信息》等媒体推广报道。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给予了批示肯定。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聚焦“一条主线”,坚持用“心”听诉求。把推进“听竹”工程基础建设作为一条主线,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争议能力。一是实体化建设。在去年53家单位开展“听竹”工程试点的基础上,新选取100家乡镇(街道)和企业设立一站式“听竹”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不少于3人的“听竹专员”,做到标识、名称、程序、职责、行为和证书管理“六规范五上墙”。二是标准化运转。规范“听竹”工程理念目标、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10项内容,统一《协商和解协议书》《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等8个常用文书,健全告知引导、调解处理、回访反馈等10余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标准化运转。三是高效化服务。对于群众诉求,当日进行登记回复,做到接诉即办;压缩案件办理时限,3日内完成案件协商,10日内完成案件调解;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效化解。

第二,培养“两大能力”,坚持用“智”防隐患。一是提升企业内部纠纷预防能力。深入开展仲裁员联系企业活动,全市35名专职仲裁员联系200余家企业,指导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强化以案释法,邀请企业代表走进仲裁庭观摩庭审,通过具体案例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新开办企业发放《致新开办企业的一封信》,对争议纠纷多发易发的企业及时送达《仲裁建议书》,归纳编印《规范企业用工15条建议》发放给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及时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和主题党日等活动。二是提升调解员调处能力。开展“送法入企”云宣讲活动,邀请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讲授劳动争议调解技巧与实务操作,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会法律监督员“四员合一”培训班,全市各企业、乡镇(街道)160余人参加了培训。举办了调解员线上培训班,为培训合格的近800名调解员发放了调解员证书,提升基层调解员化解争议能力。

第三,强化“三项机制”,坚持用“制”聚合力。一是首创全域受理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全域受理新模式。当事人在枣庄市域范围内,可就近在任一仲裁服务窗口提交调解仲裁申请,如接收材料的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接收材料的仲裁机构可作为协作机构将申请材料移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实现就近办和跨域通办。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整合立案登记、组庭排庭、文书送达为“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提速为即时办理。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联合市总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等成立“三方四家”联合调解中心,下设3家分中心,吸纳律师团队参与调解,成立2个品牌调解工作室。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枣庄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办法》,指导镇(街)人社所与司法部门联合设立调解中心、联调工作站。三是建立仲裁监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和监察两种制度优势,在立案衔接、办案联动、人员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研究制定19条细化措施,推动更加高效快捷处理矛盾纠纷。建立仲裁、监察、信访联合值班接待、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实现群众诉求一窗受理、分类转办、合力解决。

第四,狠抓“四个衔接”,坚持用“情”化矛盾。厚植“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为民情怀,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暖心仲裁”服务品牌。一是加强企业内部衔接。以推行“听竹”工程理念为核心,加强企业内部工会、人力资源、法务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强化争议内部化解,实现“小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公司”。截至目前,46家试点企业内部协商化解争议700余件。二是加强商调衔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内部协商,对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对协商不成的争议及时转入调解组织处理。三是加强调裁衔接。对于在仲裁机构申请立案的案件,建立“一单两书”(《案件调裁衔接流转记录单》《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书》)制度,促进专业调解组织“快调快转”。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及时将仲裁案件转入调解平台先行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是加强裁审衔接。联合法院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市、区(市)两级仲裁机构设立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审联合调解室,统一裁审尺度,提高案件仲裁终结率。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请问市总工会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实施“听竹”工程的?

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枣庄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闫博:去年以来,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实施“听竹工程”,强化法律维权服务职能,推动构建立体化、多元化、智能化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实现一体运作、一站办理、一键通达,做实叫响了“惠工法援”品牌,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构建多元协同机制,提升法律维权服务效力。实施“听竹”工程以来,积极协助市人社局在8个镇(街)、17家企业试点推行,配备“听竹专员”150余人,设立品牌调解室54个,主动倾听、一口受理劳动者诉求,全面构建一体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处理体系,进一步擦亮了“暖心仲裁”品牌。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作的意见》,建立了人员互聘、信息互通、调解互邀和处置互动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通过协同联动,共受理协商、调解案件897件,成功化解61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组织11家律师事务所深入27家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排查劳动关系隐患11个,调处争议案件15件,化解纠纷问题8个,惠及职工8780人,面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77600份。

第二,打造优质调解组织,汇聚法律维权服务合力。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山东舜天(枣庄)律师事务所合力打造“枣庄市惠工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公益性、专业性社会调解组织,下设“顺和调解工作室”,作为“三方四家”联调工作站,达到协商、调解、仲裁、审判无缝衔接。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试点的要求,规范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调解员管理、业务学习等10余项制度,实现调解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六规范、五上墙”,促进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环节流程、文书术语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根据法院、仲裁院的委托,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实现了诉调对接和调裁衔接,其中根据市仲裁院委托调解案件3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枣庄市惠工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和调解室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命名为全省首批标准化调解组织。

第三,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强化法律维权服务机制。与市人社局等三方四家单位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组织签订“1+3”集体合同,试点在网约车平台等新就业形态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指导员队伍,聘任了23名专业指导员,依托网上管理系统,指导和推动区(市)、各行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围绕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要约,做到有的放矢。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法律顾问等作用,定期参与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巡讲培训,推动全市818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入企指导率达到71.57%,全面完成半年工作任务。联合人社部门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合同内容有效、及时、依法落实,以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了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记者:请问滕州市在推进“听竹”工程时有什么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滕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兆君:2021年以来,在枣庄市人社局的全力指导下,滕州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试点和金牌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体系建设,有力维护了全市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一,以“张鹏调解工作室”为点,打造专业调解品牌。“张鹏调解工作室”是我省首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主动介入的调解优势,采取“三讲一换位”工作法,实施除确认劳动关系外的全部案件先行调解。通过采取庭前、庭后全程调解,电话、面谈多样调解,调解员、仲裁员合力调解的方式,有力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效率,累计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张鹏”调解工作室被省人社厅命名为全省首批标准化调解组织,张鹏同志本人被省厅评为2021年“山东省最美人社干部”。

第二,以企业调解组织为线,完善行业化解路径。在“听竹”工程的指引下,滕州交运集团、水务集团等重点企业,设立“交心”“诺善”等15家品牌调解室,各调解组织积极贯彻执行“听竹”工程实施方案,设立“听竹”接待窗口,配备“听竹”专员,主动深入企业听取职工诉求,探索健全非诉争议处理机制,实现了现场听诉求、现场讲政策、现场化矛盾。

第三,以镇街调解组织为面,构建覆盖全域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处理体系。在北辛街道、善南街道等镇街设立“辛连心”“和善”共17个“听竹”工程品牌调解工作室。在工作开展中,坚持协商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劳动者追索工资、补偿等一般争议案件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使争议就近、就简解决在基层组织,化解在萌芽状态。

自“听竹”工程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滕州累计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670余起,其中集体性案件26起,快速、专业、有效的调处方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了一条解决争议的“绿色通道”。“听竹”工程“一窗受理、接诉即办、分类施策、协调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处理机制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记者:请介绍一下基层是如何开展“听竹”工程的?

枣庄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滕州市北辛街道人社所所长姚传峰(视频连线):2022年初,在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的指引下,在滕州市人社局的悉心指导下,北辛街道成立了“辛连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辛连心”调解工作室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多元调解、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站式解决,不断为“听竹”工程的建设添砖加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辛连心”调解工作室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执行前移关口、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非诉讼争议处理机制。

二是强化基础保障。北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大力支持“辛连心”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为工作室提供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基础办公设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街道财政中给予保障。

三是勇于探索创新。“辛连心”调解工作室坚持协商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在调解中推行“三一工作法”,做到“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提供调解服务、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吸纳司法、信访、律师、党员、社会志愿者、行业性专业性人才等组成专业的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精准地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解纷服务,争取打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非诉讼争议处理治理模式。截至目前,北辛街道“辛连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协商、调解案件10件,成功化解10件。

记者:刚才王振局长介绍情况中提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了立案登记制度,能否介绍一下立案登记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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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祁方军祁方军:立案工作是劳动人事争议进入仲裁程序的第一道关,也是仲裁机构服务案件当事人的窗口。能否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至关重要。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据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经过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材料、缩短时限,总结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做法。区别于传统偏重于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的立案审查制度,立案登记制度仅对立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遵循依法立案、及时立案的原则,做到有案必登记,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中国劳动保障报》《山东人社》等媒体均对我市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今年6月,我市印发了《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登记立案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登记立案意见》),也是全省第一个就劳动人事争议立案登记制度出台专门意见的市。立案登记制度重点明确了登记立案和登记不予立案的情形,申请仲裁应提交的材料,以及登记立案内部工作流程。对立案登记工作创新提出了立案标准公开化、立案流程规范化、立案登记便捷化、争议处理多元化“四化”工作要求。

我市实施的《登记立案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创新:

一是从简化流程着手,提高服务质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后,对于现场提出的仲裁申请,工作人员当即拟定承办意见、当即启动登记立案程序,当即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立案办理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提速为即时办理,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调裁衔接等环节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仲裁立案登记“立等可取”、“一次办好”。

二是从宣传引导着手,促进调裁衔接。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登记立案意见》要求立案工作人员以立案咨询窗口为依托,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指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向当事人宣传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理念,引导当事人“有争议先协商调解”,加强案前和庭前协商调解,与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

三是从协调联动着手,提升化解能力。《登记立案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部门内、外协调联动作用,内部健全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建立“一窗受理”的服务窗口。外部充分发挥工会法律监督与调解仲裁协作机制、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联动工作机制、三方四家联合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作用。根据争议内容制定个性化的处理手段,多种手段合力化解争议,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记者:在情况介绍中,提到了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域受理工作机制,可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祁方军:当前,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以及居住地和工作地不在同一区(市)的职工越来越多。当事人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规定,要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枣庄范围内,有市本级和五区一市共六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普通职工来说,很多人弄不清楚自己应当到哪一个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若去的仲裁机构对其案件没有管辖权,还要专门再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造成当事人来回跑腿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服务质效,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提出仲裁申请,自今年7月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全域受理工作机制,即当事人在枣庄市域范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可就近在全市任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窗口提交仲裁申请。首次接待的仲裁机构如果没有管辖权,经当事人同意,直接审核、接收立案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移交,基本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点受理、全市通办的工作目标,让当事人少跑路,避免当事人在不同仲裁机构之间来回奔波。目前,已通过全域受理方式受理案件13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全域受理机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首接负责制。首次接待的仲裁机构落实首接责任,对申请案件有管辖权的,依法及时受理;无管辖权的,指导当事人填写仲裁申请书,初步审核、接收、移交立案材料,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移交相关事项。多个仲裁机构具有管辖权的,向当事人依法释明管辖规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首次接待的无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为协作仲裁机构,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为管辖仲裁机构。协作仲裁机构审查相关材料后,向当事人出具案件移交告知书、选择仲裁管辖机构告知书,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连同全域受理移交管辖工作的函一并移交至管辖仲裁机构。管辖仲裁机构收到材料后当日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按程序进行立案登记,并将立案受理的相关文书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倡导“暖心仲裁”服务理念,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暖心、耐心、细心、贴心的服务,对前来咨询和申请立案的当事人,耐心解答全域受理相关事项,并指导当事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和文书。对于全域受理需要移交的案件,做到当日接收材料,当日邮寄移交,为当事人提供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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