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荣枝辩护的律师吴丹红,近日,被一个人缠住不放了。
这个人,40年前曾因强奸罪被判入狱。
40年后,他跟吴丹红发生了交集。
他要跟吴丹红算算账,要让吴丹红把收过他的费用退还给他。
在我的心目中,吴丹红,是万众仰视的人物,是一般人不敢小觑的人物。
因为他的知识储备,一般人难以超越。
在法庭上,他常常是脱稿发言,文理清晰,有条不紊,言之有据,据理善争。
业内人对他大多敬佩有加。
让我想不到的是,在这个社会上,也有人不把他放在眼里,跟他直接叫板,要让他在自己的面前低头。
我在这里说的,不是朝阳公园事件。
那件事,他尽管受到跟他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的一群市井之徒的攻击,但他的形象并没有由此受损,反而更显昂然地站立成了这个世上的一道更加引人瞩目的亮丽风景。
要让知法守法的人不孤单。
——他说的这句话,在当时曾受到许多人的嘲讽。
但在今天看来,正是天下众多的司法界人士追求的目标。
而他在此基础上,近来,又提升了他的观念。
他说:愿天下无冤。
且他在努力地为此践行。
由此,也就引发了我对他的关注。
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世人关注的人。
他让我看到了柳暗花明中,花在盛开,柳在摆动。
但时至今日,依然有人对他持以不屑。
更有人直接到他办公的地方,要闹出个让他低头。
下面,便是在他的办公室里发生的一件事情——
一个40年前因强奸罪被判刑入狱的男子,近日,在他的办公室的一坐,并决定不达目的,不走人了。
这个男子要达到什么目的?
要达到让他退费的目的。
退什么费?
退律师聘请费。
律师收取委托人的聘请费,天经地义,怎么交了费之后,还要求退还?
是吴丹红收了对方的钱,没有去做应当去做的工作吗?
不是。
这个男子在聘请他和他的团队,为其去做无罪申诉时,是恳切有加。
吴丹红和他的助手们感动于他的真切,亦是尽心尽力地为其做了应当做的工作。
但是结果,与其所期待的出现了差距。
于是,这个男子便跑到了他的办公室,要求退费,并说:不退,我还就不走了。
吴丹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他的如此要求无法满足,希望他离开他们的办公室,不要影响他们的正常办公。
由此,这位先生表现出了恼怒。
他坚持坐在那里,等待他们的退费。
请看当时的现场对话——
要求退费的男子:收完费了,讲话一年了,我问他案子进展了吗?(他)说没招了。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都不懂这些,因为我们都不是律师。
要求退费的男子:那你别管我了。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您现在,是准备在这儿怎么着?我先问问您,您是准备就等,是吧?
要求退费的男子:对!我等着退费!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您的意思,您在这儿,甭管24小时,48小时,56个小时,就不走了?
要求退费的男子:这是我的事儿,跟你没关系!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您在我们这儿……
要求退费的男子:那你报警啊!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不退费,也可以报警啊?
要求退费的男子:你报警,说他赖着,不走了。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这也可以啊?我们真不知道。
要求退费的男子:你说啥都行。你去报啊!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哪有这么干的啊?没有这么干的!
要求退费的男子突然大吼起来:骗子!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跟我们喊,没有用!
要求退费的男子用更大的声音继续喊叫:骗子!骗子!!骗子!!!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您跟我们嚷嚷什么呀?
要求退费的男子:招你了?!我跟你们唠嗑了吗?
吴丹红办公室工作人员:行行行,耗着耗着。我们错了,您,您……。
现场的局面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男子是真的不达目的,不会离开他的办公室了。
而吴丹红和他的助手们为他所付出的劳动就理应白忙一场吗?
吴丹红自然是对此事,有自己的观点。
他说——哪有蹭完了法律服务,就想白嫖?!
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中间又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呢?
原来,这个要求退费的人,40年前曾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收监。
40年前,是什么概念?
从这个男子目前的外观年龄推算,当时,他大概也就是20岁出头。
人,在20来岁的时候,是最容易冲动的时候。
这个男子,也许在20来岁的时候误入了别人的陷阱,而背上了那一罪名。
因此,40年之后,他觉得他冤。
因此,一年前,他找上门来,委托吴丹红和他的助手为他去做无罪申诉。
他显然是希望法院能够对他的案件重新审理,确定当年的法院对他的处罚,属于误判,从而,恢复他的名誉。
而吴丹红和他的助手们出于对他的同情和案件证据本身存在的问题,决定为他去做这方面的申诉。
于是,便与之签了有关协议,并相应地收取了一定的费用。
如此之后,阅卷,写申诉状,并找媒体,报道他当年的案情,以便让世人更客观地了解当年发生在他身上的情况。
而让媒体报道当年发生在他身上的情况,并不是律师事务所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让媒体了解委托人当年的情况,并予以报道,纯粹是出于一种同情之心。
但这位委托人,对此,依然是认为律师事务所没有竭尽全力,没有促成媒体大规模地对他的情况予以报道。
由此,这位委托人拒绝让吴丹红和他的团队向有关部门提交已经写好了的几十页申诉状,而要求终止委托合同,全额退费。
这等于是机动车行至半路,乘车人突然上前,踩了一脚刹车。
这让吴丹红和他的助手们感到出乎意料。
而他拿走了吴丹红和他的团队为他写的材料,说:既然你们没招了,那就退费吧!
并说:此前,我找过的几家律所,这种结果,他们也都是给我退了费。
不退费,他便坐在他们的办公室里,不走了。
由此,也就发生了我上面记述的这一幕。
这还真让吴丹红律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时间拿他不知道怎么办为好。
这事,最终是怎么了结的?目前,还没有下文。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当个律师,也真的不是那么容易。
这也真有点跟开餐馆的老板一样,你在营业期间,会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遇上。
这类人,你还真跟他耗不起。
因为你没有那个时间,没有那个精力,你还有许多别的事,等着你去做。
但愿这位委托人能够心平气和下来,能够尊重自己的委托方为自己已经付出的劳动。
不过,从目前吴丹红的精神状态来看,这件事并没有影响他对他人生目标的追求。
他现在正全力以赴地又在为他刚刚接手的一个案子进行着他应当去做的事情。
他说——
近二十年里,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的知恩图报,哪怕案件结果不理想,也成为了朋友;有的恩将仇报,哪怕赢了官司也赖账玩消失,甚至投诉。
人性,就是这样。
看清后,我依然初心不改。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每个人都在奔赴各自不同的人生
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
热爱工作。
热爱生活。
说到这里,我又不能不提到劳荣枝之案。
因为这个案子,他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也有一些人缠上了他,说他是比坏人还坏的坏人,说他该杀,甚至是罪该万死。
对此,他近日做出了他的回应。
他说——
我虽然赢得了很多无罪判决,但都是他们自己应得的,我从来不给他们“洗脱”罪名。我会见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希望他们“实事求是”地陈述。
我也从来不要求办案机关偏袒他们,而只要求“公平公正”。
这样的要求高吗?
可即便如此,还有人在网上铺天盖地骂我给“坏人”辩护,但没有我们律师的积极辩护,可能未来的你也会被随意扣上“坏人”的罪名。
他在这里说的这最后一句话,您能够理解吗?
如果您能够理解,那您就会正面地审视他现在正从事的工作,而给他一个正面的评价。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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