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离婚银行存款分割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离婚银行存款分割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银行存款在离婚案件中或多或少会存在,在当事人咨询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时,对于离婚时银行存款的分割问题,会存在很多误区,这里,李晓娟律师针对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误区,做一个整理、解答。

一、很多当事人会认为,离婚时法院会帮他查银行存款的。

李晓娟律师要说的是,法院不会主动帮您查您们的婚内存款。您向法官申请调查令,也是在您自己作出初步举证的基础上。

比如,以杭州法院为例,如果您需要查对方银行存款,您可以提供对方哪个银行的哪个银行账户,最不济,您也需要知道对方在哪家银行开过银行卡吧。

李晓娟律师提醒:

法官既不会主动帮您去调查对方银行存款,在您申请调查的情况下,也不会帮您调查全部银行存款,只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去调查。

所以,平时记得收集您们家的财产情况,起码要知道您们家的钱存在哪家银行,以防万一。

二、很多当事人只看存款余额。

离婚时,银行存款有余额的话,一般对于余额一人一半。

但是,除了余额外,李晓娟律师团队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还会详细查看对方的银行流水,看是否有大额转账或取消,是否存在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以上行为,我们可以要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同时分割以上部分,并要求对转移、隐匿或挥霍的部分,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三、很多当事人认为,可以调查整个婚姻期间的银行流水。

有些当事人,会申请法院帮您调查从登记结婚之日起至调查之日的银行流水,这种要求,法官一般不会同意,尤其是那些结婚时间比较长的。

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在您们结婚的时候,对方已经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了,法官有可能会根据情况,给您多查几年的。

当然,以以下三个时间节点作为调查起始日期,请求调查令的,法官一般会同意:

1、起诉离婚前一两年的;

2、请求从感情开始恶化时开始调查的;

3、请求从分居之日开始调查的;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提醒大家,离婚时想多分财产,请平时多留意自家财产,否则离婚时会很被动,尤其是,如果你家财政大权由对方掌握,一定要了解一下,你们家钱存在哪个银行。虽然大家不是冲着离婚去的,但在婚姻中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有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找李晓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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