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律师袍不只是形式

2018-10-30 07:4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李攀

新观察|律师袍不只是形式

近日,宁波市律师协会颁发《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指引(试行)》并在海曙区法院试点,要求出庭律师规范着装,并穿着律师袍。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阮西内 张孙超 胡杨 摄

近日,宁波市律师协会颁发《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指引(试行)》,并在海曙区法院试点,要求出庭律师规范着装,穿着律师袍。试点成熟后,将在宁波全市法院各类审判活动中推广实施。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通常只有法官和检察官穿着制服。事实上,早在2002年,司法部就批准了全国律协制定的相关办法,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然而执行起来,应者寥寥,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缺乏更衣场所等。

宁波律协此次颁发的指引,究竟效果如何还有待检验。但笔者认为,这件律师袍应当穿。首先,穿律师袍是应有的司法礼仪,也是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体现。如果法官和检察官的着装都很得体,而律师着装不规范,显然很不相称。要让公众信仰法律、尊重律师、尊重司法,首先要有良好的司法形象。其次,正如法官的法袍、检察官的制服,律师袍代表着律师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庭的敬畏、对法官和公诉人的尊重,代表着律师的法治素养,律师胸徽佩戴在律师袍左上方,正是良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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