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反悔?

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反悔?

案情描述:

409号房屋由石某与陈某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登记为共同共有。双方于2012年10月21日签署《婚内协议书》约定某号房屋为石某所有。后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石某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令: 409号房屋按《婚内协议书》约定归石某所有,要求陈某配合过户登记。陈某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及《合同法》之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进而主张撤销将房产赠予石某。陈某主张成立么?

小兵解析及裁判倾向:

1、陈某主张《婚内协议书》中房屋约定归属石某是赠与不成立,其应该配合石某完成将409号房屋过户给石某,无权依据《合同法》之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在房屋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过户,进而主张撤销将房产赠予石某。

2、夫妻双方通过签订婚内协议将婚后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即使未办物权转移登记,亦不影响一方依协议取得其中房产所有权。

3、夫妻双方通过签署《婚内协议书》将婚后共同财产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不属于一方将个人房产给予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即使没有办理特权转移登记,亦不影响一方依据协议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法规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已被民法典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案例:

北京三中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6092号“石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法院认为:①案涉房屋由石某和陈某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登记为共同共有。双方自愿签署婚内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归石某所有,陈某执笔填写相关内容,对于协议约定及执行后果应予知悉。双方基于家庭关系及婚姻情感作出处分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应予保护,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②依法律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可撤销赠与。而本案婚内协议系双方对婚姻期间所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约定,而非系一方将个人房产给予另一方的单纯赠与行为,双方签订协议后房产所有权归石某所有,陈某不享有房产赠与撤销权。判决案涉房屋归石某所有,剩余房款由石某负责偿还。

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反悔?

思维拓展:

对于父母出全资购房情形,全部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的,在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实施前的,由于产权属于一方个人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约定加另一方名字变更为共同财产,在产权没有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在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实施后的,不能撤销。为什么呢?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点赞关注不迷路@法海小兵!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离婚时另一方可分得房产吗?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是赠与还是借贷?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7-23
下一篇 2023-07-2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