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网络培训平台题库侵犯著作权刑事案,判了!

广西涉网络培训平台题库侵犯著作权刑事案,判了!

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侵犯著作权上诉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温勇等5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该案是广西首例涉网络培训平台题库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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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温勇、唐乐、杨帆、曾洪峰、覃亚龙原为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后先后离职。2016年5月,温勇以他人名义成立南宁尹考斯科技有限公司。同年7月,温勇拿到“金考点”软件版权后,组织曾洪峰、覃亚龙成立柳州天道科技有限公司,杨帆、唐乐先后加入。同年11月,天道公司运营“金考点”软件,并以伊考斯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用户可以在软件上付费购买知识题库。期间,温勇等5人以营利为目的,私自使用英腾公司“考试宝典”软件题库内容并大量销售。经鉴定,共有3744个会员用户付费购买,题干、选项、解析等内容均与“考试宝典”软件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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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温勇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复制使用“考试宝典”软件题库内容,并以会员制方式大量销售,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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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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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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