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快评 | 民警随便铐人,停职处理就完了?

文|笃鲜

居民投诉派出所民警陈某对纠纷处置不当,不到一个小时,该民警就以口头传唤为由把人铐走。9月12日,就重庆渝中区法院判决望龙门派出所民警行为违法、派出所提起上诉一事,渝中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致歉并撤诉,涉事民警停职处理。然而,舆论仍未平息。

当辖区内发生纠纷,民警是积极调处,还是暴力执法?这关系到执法权有效行使,关系到公民权利保护,更关系到公众对法治社会的信任。

2020年5月,重庆居民王某与人发生纠纷,报警后首次调解没能协商一致。同年6月18日,民警陈某再次通知王某前往派出所调解,王某没有立即答应,陈某便表示要传唤王某。王某随即打110投诉陈某,紧接着陈某和三名同事来到王某家中,王某阻止其进入家门,陈某口头传唤王某。王某父母阻止,民警又使用了辣椒水、警棍等警械,致老人多处受伤。

原本只是一件普通治安案件,而且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天,当事人配合警方工作,警方依法居中调和,事情很快就能解决完毕,根本用不着实施强制。我们看到的却是,在当事人提出合理质疑时,民警反复抡起传唤的大棒,又是威胁,又是动手。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刚刚投诉民警行为违法,转眼投诉对象就找上门兴师问罪,怎能不感到疑惑和恐惧?警方解释称,陈某是去就投诉进行沟通,可陈某强行进门、把人拽出门的一系列行为,似乎和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沟通相去甚远。执法者如果不懂法,是业务能力严重欠缺,如果知法犯法,更加让人无法原谅人民把执法权赋予警察,可不是让个别人为所欲为,随便铐人、打人的

当执法行为受到质疑,派出所是公正处理,还是偏私袒护?值得追问的,绝不仅仅是陈某个人执法行为。

王某向警方反映情况,得到的反馈是“你父母已涉嫌妨害公务罪”。2020年8月,警方还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王某父母,后来因没有犯罪事实而撤销。王某曾多方投诉警方未果,这才起诉警方传唤、使用警械等行为违法。警方一审败诉后,又提起上诉。

这不得不令人疑惑,陈某的行为一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程序性规定——传唤王某针对的是治安案件,不是现场发生的冲突,理应使用传唤证二来违反人民警察使用枪械和武器条例——王某父母的行为并未达到暴力抗拒阻碍执法、袭击警察的程度。警方却认为其“正常执法”,强行解释口头传唤原因,反过来指控当事人犯罪,是何道理?民警处警骄横跋扈,是否也因为仗了单位的势?当事人的投诉没有起到作用,最后迫不得已起诉警方,这当中是否还存在其他机关纵容包庇的问题?现在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撤回上诉,难说究竟是认识到了错误,还是迫于舆论压力不过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反思与改变,还会产生更多个“陈某”

群众的确应当配合警方工作,但这建立在警方工作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无论什么时候,执法都必须把握分寸,尽可能审慎克制。这并不是给警方出难题,而是希望公安机关以身作则,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压器。人们总说“有困难,找警察”,这当中蕴含着群众对公安机关深厚的感情。

【作者】 王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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