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灵川县检察院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把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紧扣工作实际将审判阶段为辩护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高效阅卷这一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灵川县检察院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一、完善规范阅卷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律师联系、接待、阅卷等工作,出台《律师阅卷暂行规定》,设置律师阅卷室,并配备专门阅卷电脑,及时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在核实接受委托的律师具有辩护资格后及时安排阅卷。

二、丰富预约阅卷方式。目前,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预约、12309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预约阅卷。对前来现场预约的律师,在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安排阅卷,尽量缩减阅卷时间,提高阅卷效率。电话预约阅卷主要通过拨打案件管理中心服务热线,每次律师前来备案,工作人员都主动提醒律师保存案件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方便律师提供身份信息后第一时间跟踪诉讼阶段和阅卷时间。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律师网上预约阅卷工作,每个工作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有无律师网上预约阅卷,即时审核阅卷申请。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灵川县检察院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三、积极优化阅卷服务。该院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对于不符合阅卷条件的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克服人少卷多的难题,原则上当日完成卷宗扫描、上传工作,有效保障律师第一时间查阅电子卷宗。如遇到多个律师预约在同一时间段阅卷,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各位辩护律师逐一说明情况,合理安排每位律师前来阅卷的时间。针对有备案、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的律师,工作人员主动致电告知案件当前阶段、是否需要前来阅卷,并根据预约时间提前导出卷宗便于快速阅卷。同时坚持及时、定时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确保律师实时收到绑定案件流程阶段变更的短信通知。

四、广泛征求律师意见。通过现场听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主动征求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着重于找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提升,提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服务工作水平。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7-08 08:51
下一篇 2023-07-0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