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农村宅基地真不能随便继承,这事到底咋规定的?
最近辽宁有个姓许的大姐想继承弟弟的宅基地,结果被法院驳回了。这事闹到了最高法,最后还是维持原判。说白了就是农村人已经有一处宅基地的,真不能再接别人家的地。
我表叔家就遇到过类似的事。他叔叔去世后,几个兄弟商量分遗产,其中一块宅基地成了问题。村里老人说以前都是能传给后人的,现在政策紧了,法律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块地。这事让我想起去年村头老张家,因为多占了两分地补种大棚,被镇上查实后全拆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像许大姐这种情况,她家已经有一处宅子,法律上就不允许再要第二块地。法院说得很清楚,这规定是为了让土地不被浪费,保证每户都有份。就算亲兄弟姐妹之间,也不能例外。
我在网上看到有律师解释,宅基地继承其实有限制。如果家里人户口还在村里,或者符合条件申请新宅基地,可能还能想办法。但许大姐这种情况,弟弟的地已经确权到他名下,她又不符合分户条件,自然拿不下来。
现在有些地方开始试点新办法。比如我同学在浙江打工,那片区域允许村民把宅基地指标换成积分,用来置换新开发的地块。不过这些还都是个别地区的试验,全国还没统一政策。要是遇上类似情况,还是得先问问村里的和镇上的土地部门。
村里人普遍觉得这政策有点难接受。尤其是年纪大的,总觉得自家地应该能传下去。前阵子隔壁村的老李家因为这事吵起来了,最后还是请了法律顾问来调解。现在年轻人很多都在外工作,老家的地没人住,闲置着又不能卖,只能等着村里统一规划。
听说最近中央又出了新文件,说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具体怎么操作还不清楚,但乡镇干部开会时提过要逐步推进确权登记。现在农村的地越来越规范了,私下交易的风险越来越大。我二舅家去年想买邻居家的宅基地建民宿,结果手续办不下来,只能作罢。
其实这事关键要看户口和分户情况。要是户口还在村里,但没分户,就不能再要第二块地。有些家庭想不通,觉得自家孩子成家了也应该分地,可得先去村委会申请分户,否则法律上还是算一户。前年我们村小刘家就是因为没及时分户,差点耽误儿子结婚盖房。
政策执行起来也有难处。早些年有的家庭有多块地,现在查起来证据不好找。我听说有些地方翻建老房子时,必须拿着老地契才能审批。要是材料不全,即使真是自家祖传的地,也可能被认定为违章。
最近两年好多村子开始做数字化地籍图,用无人机航拍定位每块地的范围。这样以后纠纷会少点,但前期工作费时费力。我村东头的王会计说,他们组用了三个月才把三十年前的档案捋清楚。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事儿还真不能单靠老规矩,得按规定来。虽然挺麻烦,但长远看对大家都好。要是真想了解自家地的状况,直接去镇上的自然资源所问问最准。别光听街坊闲聊,万一信错了信息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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