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农民最关心的两件事:农村承包地能不能继承?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款能不能继承?
一、农村承包地:“户”是核心,继承有条件!
首先要明确: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关键看“承包方式”和“承包地类型”。
1.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不能继承,但“户”内成员可继续经营!
农村的耕地、草地,一般是以“户”(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即采取的是“家庭承包方式”。比如老张一家5口人,承包了村里10亩土地,承包合同上写的是“户代表”老张的名字,但这1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整个家庭,不是老张个人的财产。
如果老张去世了,只要家里还有其他成员(比如妻子、子女),这10亩地仍由该“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如果老张一家人全部去世(“户”消亡),承包经营权消灭,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总结: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户”内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户”消亡后,土地归集体。
2. 林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符合条件可继承!
林地:比如老李家承包了20亩山林种果树,老李去世后,他的子女(无论是否在“户”内)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这片林地。
“四荒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荒丘、荒滩等,承包人去世后,继承人也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林地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 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不管是哪种承包地,承包人应得的“收益”(比如已收获的粮食、卖出的水果钱)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二、土地被征收了,补偿款能继承吗?
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能不能继承,关键看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被继承人是否在世。
1. 补偿方案确定前去世:补偿款不属于遗产!
如果土地征收的补偿方案是在被继承人(比如老周)去世后才确定的,那么老周已经不是“户”内成员,这部分补偿款属于现“户”内成员共有,不能作为老周的遗产继承。
2. 补偿方案确定后去世:应得份额可继承!
如果补偿方案是在老周在世时确定的(比如老周签了补偿协议),但补偿款实际发放是在他去世后,那么老周应得的那部分补偿款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举个例子:老王家的承包地2024年被征收,补偿方案2024年10月确定(老王还在世),但补偿款2025年3月才发放(老王已去世)。这时,老王应得的补偿款属于遗产,子女可以继承。
三、给农民朋友的提醒!
1.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别把承包地当“个人财产”,如果家里有人去世,只要“户”还在,地仍由其他成员承包经营,不用“继承”争地。
2.林地、“四荒地”特殊:这类地投资周期长,政策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保护长期投入。
3.补偿款看“时间点”: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被继承人是否在世,是判断能否继承的关键。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是咱农民的“命根子”,了解政策才能少纠纷、护权益!转发给家里长辈,一起学明白~
(注: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和法律解释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村委会或专业法律人士)
来源:农情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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