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跨国婚姻“和平分手”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一场美丽的邂逅,让一对跨国情侣跨越山海,一起奔向婚姻的殿堂。谁知,相爱容易相守难,跨国婚姻情缘难再续。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A(尼日利亚国籍)通过网络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恋爱关系,被告A跨越一万多公里,与原告缔结美好婚姻,在某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虽然原告不会说英文,但双方相互能通过软件转换文字进行沟通,交流感情。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双方之间的感情逐渐出现裂痕。原告王某根据其住所地于近日向贵定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办案系统阅卷了解到这段跨国情缘的具体情况,便立即与法官助理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微信软件与被告A成为好友,利用文字转换工具在克服语言障碍的基础上,确保了双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通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各自诉求,并向被告A释明我国法律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A同意离婚,由原告王某对其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了调解协议。

让跨国婚姻“和平分手”

该起涉外离婚诉讼,从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时7天,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这段跨国婚姻“和平分手”,也展现了我院在司法实践中的高效、创新与人文关怀。

当今世界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迎来大交汇,当爱情跨越国界、跨越文化,迎来的不仅是浪漫与甜蜜,还有文化差异带来的挑战,唯有用心经营,方能跨越山海。

(来源:贵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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