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可谓是大多数家庭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头戏”。而涉及到拆迁房,就让情况更复杂了。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离婚时拆迁房该怎么分割?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所拆迁房屋的性质有这三种:

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拆迁的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

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这几种情况下,房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

一、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只涉及到夫妻二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利益分割并不难。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安置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形态转化,所以,拆迁取得的安置房或补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应当均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是原则上平均分配。具体在分配时,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需要考虑到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利益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如果房屋拆迁是以实物房屋补偿进行的,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如回迁房屋或另行提供其他房屋,人民法院对不宜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则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抚养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将房屋分给一方所有,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款。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

二、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处理起来相对复杂一些。

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因此,这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需要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买或建盖的房子,在婚后房屋增值或存在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扩建或改造让房屋人为升值”的情形,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起分割。

至于房屋差价的部分。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该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

三、拆迁的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第三人的民事权利,法院会最大限度的进行调解,或就权属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提起分家析产之诉,而后在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中,再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确定自己是被安置人后看自己分的面积,还有对旧房屋人为增值的部分等方面确定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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