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4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并于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在便民服务、信息共享、和谐家庭及法治服务等方面作出重大修改,通过数据共享、强化责任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高效。在该条例众多的规则中,规范履行行政行为,保障婚姻登记真实性、准确性是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基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吕某诉某区民政局检察监督案件中,便出现了因婚姻登记错误导致当事人多年无法离婚的困境。

找不到的丈夫,离不了的婚
丈夫离家出走30年,因为结婚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吕某既找不到人,也不能通过民事诉讼离婚,更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努力下,北京市某区民政局为吕某更正了婚姻登记,吕某最终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人间蒸发”的丈夫
1994年吕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4月在北京市某区某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因了解不够深入,婚后双方争吵不断。结婚三个月后,王某离家出走。在当时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普及,双方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吕某亦不掌握王某的户籍地址,因此吕某始终无法找到王某,王某自此“人间蒸发”。
离不掉的婚
吕某向检察机关诉称,当年王某离家出走后其就有离婚意愿,曾于1994年10月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离婚未果。其后,吕某再次向北京市某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核查发现结婚证上登记的男方姓名与身份证号不符,被告人身份不明,不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某区法院未予立案。吕某又找到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同样以身份信息不符、登记人身份不明为由未能处理。
时间一晃来到2021年,吕某又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民政局于1994年颁发的结婚证。法院审查后认为,该结婚证系1994年4月26日登记颁发,已逾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未予立案。
寻找“王某”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首先从北京市某区档案馆调取了二人结婚登记档案,在二人结婚申请书上查到了王某登记的籍贯地。为查明结婚证上记载的“王某”姓名及户籍信息是否真实,检察机关先后向当地派出所、镇政府及村委会调查核实,确认王某为该地居民,王某也承认曾于1994年在北京与吕某登记结婚,当地派出所提供的王某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与当年结婚证上的照片高度相似。在确认以上事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组织吕某与王某见面,二人确认曾与对方在北京登记结婚。
检察建议助力更正婚姻登记
根据本案申请人登记结婚时有效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审慎履行核查职责。经检察机关查实,区民政局在王某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仅以婚姻状况证明为依据,在结婚证上记载了错误的身份号码,致使申请人无法通过法律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存在未审慎履行核查职责的问题。2023年8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吕某的婚姻登记程序,更正错误的结婚登记信息。
某区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内容,向两名当事人制发了正确的结婚证,二人同日递交了离婚申请,后自主办理了离婚登记。
保障婚姻自由
“案件虽然尘埃落定,但办案过程引发了我们诸多思考。”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婚姻登记条例》均对保障婚姻自由及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登记审核流程规定的规范性,登记机关不仅要核对证件材料、询问情况,还要对当事人身份及婚姻状况进行联网核对,进一步防范登记错误及虚假登记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办案中应予贯彻执行,对于登记结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且依规提供了相应材料、结婚证信息错误系行政机关未审慎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应建议行政机关更正错误登记,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
供稿丨第七检察部 高国耀
编辑丨潘俊宇、朱林涛
审核丨王俊涛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