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秒 懂 问 答
hi,2025年
“闵晓法”法律知识竞赛
精彩继续

在婚姻生活中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
是一种常见现象
然而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
这类房产的分割问题
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许某和范某结婚前,许某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许某父母将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和许某双方名下。范某与许某婚后未生育子女。后范某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平均分割案涉房屋。许某认为房产是其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应归其所有。
法院判决本案中,争议房产虽婚后登记为夫妻共有,但考虑到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许某的父母,鉴于许某的父母未明确约定房产仅赠与许某一人,双方婚姻存续期较短、未生育子女,范某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家庭责任,综合考量赠与目的及出资来源等因素,法院判决房产归许某所有,但需向范某支付房产估值20%的补偿款。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基本案情
小张和小赵结婚后,小张的父母出资80%,小赵的父母出资20%共同为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小张和小赵名下。婚后,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法院判决
本案中,双方父母未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因此法院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具体分割,法院一般判决房屋归80%出资比例的一方,但是并非一定给另一方20%的补偿,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判决,补偿比例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20%。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二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活动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52周),每周一期,周五开放1天答题。每位参赛者每期只有1次机会,系统自动累计得分。答完1题后有标准答案提示,有助于进一步学习提高。
奖品设置
每期随机投放约1200个红包,每月个人排名前10名获得20元微信红包,每个季度以及年末还有惊喜大奖哦。
答题方法关注“闵晓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下方子菜单“当前活动”中找到“法律知识秒懂问答”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
▼
赶快转发一起答题赢奖品吧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