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律师行业的规模还很小,那时的律师们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小客户群,靠口碑积累,不急不躁,倒也安稳。案源的开拓?当然是靠线下社交,有一些活跃的年轻律师还盯上了网络推广的新渠道。不过,那时的“网推”圈子还很小,推广的手段就几样:搜索引擎推广、自建网站,偶尔在法律网站投个广告。成本不高,效果还出奇好,第一批吃螃蟹的律师们赚得盆满钵满,自然引来了一波效仿。
近些年来,互联网的浪潮一波波袭来,刷手机成了全民娱乐,而律师人数也跟着一飞冲天。大家都挤上这条赛道,竞争愈发激烈,推广再也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成了律所的集体行动。于是,“网推所”应运而生。第一批网推所狠狠地捞了一票,个个都沾光了“降维打击”——一律所整套网推模式,搞营销、接案、谈案、办案,一条龙式“造钱”系统,迅速吞下海量案源,赚钱轻松得让人眼红。
好嘛,一看有利可图,大量律所一拥而入,社会资本也闻风而至。财大气粗的资本立马占据高端写字楼,豪掷广告费,气势如虹。然而,热闹非凡的场景掩盖不了现实:网推所的发展,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
为什么网推所逐渐走向衰败?
一、成本失控:网推的价格战杀疯了
当年网推成本低,收益大,效果好。可现如今,网推可不再是那个“花小钱赚大钱”的玩法。伴随大量律所和资本涌入,推广成本已然水涨船高。以搜索引擎推广为例,过去几毛钱的关键词点击费用,如今翻了十几倍,轻轻松松一日上千甚至数万。而且,不投还不行,稍一停下,案源瞬间断流。可就算顶着高成本硬砸广告,客户的眼睛早已精明,看过不下百家网推所广告,早学会了货比三家,签约率极低。最终一单签下来,扣除推广成本,发现一切不过是给推广公司打了工。
二、硬件升级的内卷,把网推所“逼”上高端
传统律所开个门面,找几张桌椅即可上手,毕竟律师才是核心资源。可网推所的目标客户是线上用户,陌生的客户更看重第一印象,为此网推所在硬件上拼命投入,城市中心的高端写字楼、豪华装修、迎宾接待,样样讲究。结果是“硬件内卷”愈演愈烈,一年下来,为装修、租金买单的费用比比皆是,没点硬件豪装,客户流失率竟然还在上涨。年底一算账,头发掉了一茬,亏损却是躲不过,曾经赚得飞起的网推所,结果都流进了租金和装修的口袋。
三、泥沙俱下的案源,消耗了高昂的人力成本
所谓网推,讲求广撒网,多抓鱼。然而抓来的客户线索也就泥沙俱下,参差不齐。为了筛出优质客户,网推所必须大量配备谈案、筛选团队,这些人要负责对接、筛选、洽谈,层层过滤,才能最终办案。尤其是“谈案人员”,是案源成交的关键一步,当然也吃下了一大块成本。一个律所一边搭建谈案团队,一边不断试图转化海量客户,最终却发现投入的人力、时间、精力巨大,而实际成交的盈利寥寥。网推所的变现压力已然难以承受。
四、严监管来袭,网推所的“花式玩法”失灵了
网推所的崛起,离不开一度的“宽松”环境。广告投放五花八门,没人问;谈案过程中哪怕有点虚假承诺,也没人管;就算办案一塌糊涂,社会监督也没那么紧。投资人想赚快钱,各种“花样”层出不穷。然而,随着监管加强,网推所的快速扩张方式愈发受到约束。之前那些靠法律咨询公司“借壳”发展的网推所,本质上其实是法律咨询公司在和律所合作,共同消化案源。随着监管趋严,这种模式已逐渐被禁止,“以案为本、合规运营”成了主旋律,靠野蛮生长抢占市场的玩法变得愈加艰难。
结语:野蛮生长时代的落幕,破而后立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律师利用互联网推广个人品牌确实非常重要。有些律师通过直播、短视频平台获得了不菲的收益,成了家喻户晓的“法律达人”。然而,这种基于品牌、内容、专业形象的个人发展,与网推所通过巨资砸广告、疯狂扩张的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网推所虽曾以“重金开道”大获成功,但高额成本、监管趋严之下,穷途已现。就像“站在风口”的猪,风一停,能站得住的只有真正的实力与服务质量。

作者简介:律所合伙人,司法部死刑复核援助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涉访涉诉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人民法院、观山湖区政府担任过值班咨询律师。主做刑事案件,办理大量成功案例。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